一、 評選條件
凡具有山東理工大學正式學籍的普通本專科學生,品行端正,無違紀行為,曾獲學校三等以上獎學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與“萬承珪、周維金獎學金”評選:
1、具有文藝或體育特長,多次組織校內大型文體活動,或在校級以上文體比賽中獲獎;
2、具有科學研究或文學寫作特長,在校級以上報刊發表文章,或在校級以上比賽中獲得獎勵;
3、具有其他方面特長,在相關領域取得優秀成績;
4、表現特別優異(如獲省部級及以上獎勵,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文章等)的學生在學習成績方面可放寬條件。
二、 評選方法
1、“萬承珪、周維金獎學金”每年九月評選一次,評選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成立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
2、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向獎學金評選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登記表,準備1000字左右的個人事跡材料;
3、所在院系對申報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匯總;
4、獎學金評選委員會評審,確定一等獎獲得者10名,二等獎獲得者40名,名單向全校公示;
5、為擴大受獎面,本年度該項獎學金獲得者不再參加下一年度同等次獎學金的評選。
6評定結果報萬哲先院士批准。
三、 管理、獎勵
1、對獲獎學生分別頒發榮譽證書,並記入本人檔案;同時分別給予一等獎獲得者每人2000元獎金,給予二等獎獲得者每人1000元獎金。
2、“萬承珪、周維金獎學金”的評選、審核要嚴肅認真,堅持標準,實事求是,若存在弄虛作假、賄選等不良行為,或違紀受到學校紀律處分,則取消其榮譽稱號,追回所得獎金,並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