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統計局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市統計系統的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八)管理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企業調查隊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綜合統計科、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業統計科)、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服務業統計科和統計學會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定、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規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調查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補充制定地方統計標準。
(三)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性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縣(區)、各部門和涉外民間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各縣(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市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四)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農業、人口、經濟普查;投入產出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等專項調查。
(五)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市統計系統的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七)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指導各縣(區)統計部門的資料庫網路建設項目。
(八)管理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九)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匯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科研工作,對統計科技網路進行指導和協調。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吳德安
主持全面工作。
企業調查隊隊長、副局長、黨組成員:何高梅
協助局長管理企業調查隊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綜合統計科、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業統計科)、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服務業統計科和統計學會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曾慶炎
協助局長分管工業投資統計科、貿易外經統計科、能源統計科。
副局長:曾新
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和電子計算中心工作。
企業調查隊專職副隊長:王春生
協助局長分管普查中心工作、黨總支和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隊長分管企業調查隊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全局行政工作;承擔文秘、檔案、保密保衛、政務信息工作;管理全局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及工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後勤管理和財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研究提出統計改革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對策,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統計體制改革方案;草擬和修訂地方統計規範性檔案;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工作;組織制訂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負責統計從業資格的申請受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三)綜合統計科(國民經濟核算科)

組織實施科技、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人口、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歸口管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衛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組織指導社會和科技、人口和就業統計的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並提出巨觀調控的諮詢建議。
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編制經濟循環帳戶,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

(四)工業交通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企業和能源及固定資產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的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各行業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與評估;組織指導工業及能源、原材料和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五年一次經濟普查中的工業、建築業、房地產、交通運輸、郵電業的普查及資料的開發利用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與預測。

(五)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業、飲食業、旅遊業等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項統計資料及生產經營活動情況,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以上各項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貫徹執行國家統一制定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城鎮住戶調查、居民消費價格、商品零售價格、工業品價格調查、固定資產價格調查、城市年報和有關事項調查;對涉及的重要數據進行審核和評估。
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制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資料。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和重要問題的快速調查,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完成上級調查隊、市委、市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七)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為黨政領導和社會需求調查提供農村社會經濟信息。開展農村住戶調查、農產量調查、農經調查、農村貧困監測工作、農調綜合報表和農調信息工作。農業統計,縣域、鄉(鎮)、村社會經濟情況調查,鄉鎮抽樣調查。

(八)市企業調查隊

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開展經常性調查,取得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統計信息,為黨政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開展規模以下工業調查、企業景氣調查、企業集團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調查、其他專項調查。

(九)市電子計算中心

負責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下的總體規劃,承擔全市大中型調查項目的數據處理和傳輸,統計專業套用編程,負責全市統計系統硬體購置與維修,搞好遠程聯網通信及全市各縣(區)統計的微機套用的業務指導及管理工作。

(十)市普查中心

負責研究和提出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組織實施全國經濟普查,協助搞好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經常性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與基本單位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單位登記制度,規範管理各地的基本單位登記工作,對基本單位和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套用和統計分析,為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提供諮詢服務;承辦局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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