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森林資源概況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萍鄉市委、萍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萍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萍字〔2010〕12號),萍鄉市林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定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和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物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花卉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民營)林場,森林苗圃、森林公園、以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管理木竹及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竹經營(加工)許可的審查、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地、林權的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對依法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生態公益林建設。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定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全市陸生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陸生動物、珍惜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省和市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物種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工作。擬定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有關措施,指導、組織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地林木流轉。
(八)指導林業產業管理。負責全市林區林業專業公路的管理。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措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和協調林區綜合開發。
(九)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指導管理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管理市級國有林業資產,組織和指導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管理和合理使用。編制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
(十)指導管理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和重大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十二)承擔萍市綠化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山林權屬爭議機構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山林權屬爭議調解處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擬定和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檔案、信訪、督查、保密、保衛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林業政務信息和林業宣傳工作;承辦、督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二) 營林科(另掛萍鄉市國家造林項目辦公室牌子)
組織、指導植樹造林、撫育改造、封山育林以及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竹林和藥用林、風景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管理全市林果業生產;組織、管理國家、省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和林業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科學技術的推廣和套用工作;組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三) 林政資源保護科(另掛萍鄉市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牌子)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下達年度森林總採伐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監督木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對木竹經營、加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林地、林權的管理和基層林業工作站工作,並承辦對依法應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管理森林資源的有償流轉;管理、指導林業行政執法;協調、督促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指導、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野生動物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
(四) 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林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承辦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監督工程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各項財政資金、專項資金、專項貸款及市級林業資金的管理;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會計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統的財務內審和監督;歸口管理林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管理本系統單位會計核算室工作。
(五) 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務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任用、監督、考核進行管理;承擔群團組織聯繫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及局機關老幹部、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勞動保護、就業工作;抓好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林業專業教育。
(六) 政策法規科
承擔林業綜合性、政策性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決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林業改革試點工作;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承擔山林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
(七) 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造林綠化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全市造林綠化規劃;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和各級領導造林綠化示範點;指導、協調、督促各部門造林綠化和生態環境保護、發展工作;指導全市城鄉綠化工作。
(八) 市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市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和檢查監督全市的森林防火、滅火工作及全市的防火設施建設;指導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和編制全市森林防火設施建設規劃;掌握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制定撲救森林火災預案,參與組織撲救重大森林火災;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火災案件;協調各縣、區、有關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
(九) 林木種苗花卉科
編制全市林木種苗、花卉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林木種苗、花卉進行行業管理;抓好全市林木種苗、花卉的基地建設;做好林木種苗、花卉優良種源的收集、保護、利用以及良種的測定、繁育、推廣工作;負責林木種苗、花卉生產新技術的推廣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市森林苗圃的建設和管理。
(十) 人民武裝部
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實民兵參訓人員;負責組織帶領民兵、預備役人員維護社會穩定和完成急難險重任務;組織帶領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兩個文明建設,發動民兵、預備役人員開展以勞養武活動;完成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和動用兵力調查及資料統計核對工作;負責具體承辦上級布置的有關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退伍軍人的安置、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和烈軍屬的優撫工作;戰時負責動員、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
(十一) 監察室
與局紀委合署辦公。其職能及管理按市紀委、市監察局的規定。
領導分工
局長、黨委副書記 李小勇:主持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 張洪波:協助主持全面工作;主持黨委工作和分管中心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喻曉林: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審計、營林、項目辦、局屬林木種苗生產基地工作。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造林經營科技科、計畫財務科、林木種苗和林場管理站、市“森林城鄉、綠色通道”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林學會。負責掛點蘆溪縣。
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海兵:協助局長分管行政管理、組織人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技術職稱評定、信訪接待、綜合治理、矛盾調處、安全保衛、政務信息、林業宣傳、老幹部、招商引資、森林旅遊、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全市林業系統的內部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工作,負責聯繫市人大農委、市政協環資委。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辦公室、組織人事編制科、市林業局安源分局、市林業產業發展管理局(市林業工業公司,含毛竹產業)、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負責掛點安源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 廖鉛生:協助局長分管森林公安、資源監測、數字林業、林政、林地、林業行政審批、林業工作總站、林業綜合執法、森林公園、林木種苗和林場管理工作,負責聯繫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林政資源保護管理科、林木種苗和林場指導科、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市林業工作總站、市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苗木花卉協會。負責掛點湘東區。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鄧 萍: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效能工作;協助書記分管中心工作、扶貧工作、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機關黨委黨建黨群工作。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監察室、機關黨委、市林業局開發區分局。負責掛點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 黃國順:協助局長分管森林防火、人武部、《今日林業》專題節目、網路維護、視頻會議、應急管理、精神文明建設、政府系列中林業工作的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喻曉林分管林木種苗和林場管理站。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人武部、市林業局武功山分局。負責掛點武功山風景名勝區。
黨委委員、調研員 賴建林:協助局長分管林業政策法規、山林糾紛調處、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林下經濟發展、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林業法規和改革發展科、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山林權屬爭議辦公室、市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局、市林權管理局。負責掛點蓮花縣。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所長 易泉川:主持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森林城市創建、計畫外項目申報和協調、林業科技教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具體分管科室和部門: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科技科、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負責掛點上栗縣。
黨委委員、市森林公安局局長 何和生: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工作,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廖鉛生分管綜合執法和對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的聯繫工作。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廖鉛生掛點湘東區工作。
副調研員 李治平:協助黨委書記張洪波工作。
副調研員 歐陽安河: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喻曉林工作。
副調研員 易國正:協助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鄧萍工作。
副調研員 孫如萍:協助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所長易泉川工作。
副調研員 鄒建春: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吳海兵工作,
主持市林業局開發區分局工作。
副調研員 何 輪: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國順工作。
直屬單位
市林科所:地址:環城南路233號院內
市林業局安源分局:地址:安源區
市林業局開發區分局:地址: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
市林業局武功山分局:地址:武功山風景名勝區茅店村
市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局:地址:環城南路233號
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地址:寶塔路90號
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電話:地址: 西環路600號
市森林苗圃:電話:地址:蘆溪縣宣風鎮
市林業產業發展管理局:電話:地址:寶塔路90號
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地址:寶塔路90號
市林權管理局:地址:安源區
市森林公安局:地址: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
單位地址
南環路2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