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市人大機關

主要職責

1負責起草印發以市人大常委會及其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起草修改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以及與“一府兩院”工作聯繫辦法等規章制度,記錄整理常委會主任會議、黨組會議紀要,編印人代會彙編、人大常委會公報,做好人大宣傳工作。3、負責市人大常委會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安排及服務工作。4、負責市人大機關文書傳閱歸檔、文字起草、行政接待、財務管理、通訊聯絡、後勤保障、值班衛生、安全保衛和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5、根據主任會議的意見和工作需要,協調和協助市人大常委會各辦事機構做好調查、視察和執法檢查等工作。6、負責與上下級人大、市委部門、“一府兩院”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7、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人事代表工作室主要職責:1、負責草擬修改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人事任免、選舉、聯繫代表等方面的規定、辦法,承辦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的具體工作。2、負責市人大常委會聯繫駐萊市級以上人大代表,指導代表小組活動,處理督辦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會同辦公室做好代表事跡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優秀人大代表和優秀代表議案、建議的評選工作。3、承辦市人大換屆選舉、提名推薦省人大代表和選舉煙臺市人大代表的具體工作。4、負責市人大代表和鎮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聯絡員的培訓工作,聯繫指導基層人大工作,組織指導鎮人大搞好換屆選舉和代表活動。5、根據主任會議安排和上級人大的部署,組織代表開展好視察和評議工作。6、承辦市人大議案審查委員會及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7、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信訪工作室主要職責:1、負責接待人民民眾來訪、受理人民民眾來信,及時向主任或主任會議報告情況。2、負責信訪案件的處理,認真搞好轉辦、督辦和查辦,對事關全局的重大信訪案件及時提出辦理意見。根據主任會議的安排,組成專門班子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查處。重要信訪案件的處理情況,按規定程式及時報告。3、協助法制工作委員會搞好個案監督和相關調查研究工作。4、協助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做好公開接訪,做好案件轉辦和督查工作,並及時報告相關情況。5、會同辦公室做好本室的宣傳和報導工作。6、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1、圍繞市人大常委會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對有關財經、農經工作方面的議題進行調查、視察和執法檢查,並報告情況。2、負責對市政府及財經、農經部門的規範性檔案,以及鎮人代會有關財經、農經方面的決議、決定的審查工作,並報告情況。3、圍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財經、農經方面的重大決策,搞好專題調查研究,提供法律依據、政策依據和科學論據,並負責草擬有關檔案。4、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市財經、農經工作方面的重要情況,向主任會議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提出有關信息和建議。5、協助市人代會預算委員會做好相關工作。6、負責督辦財經、農經工作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7、會同辦公室做好本委的宣傳和報導工作。8、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宜。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1、為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有關教科文衛等方面的重大事項做好準備工作,研究提請決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據。2、負責起草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及通過有關教科文衛等方面的決議、決定草案。3、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決定,對政府教科文衛等部門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和地方性法規、決定、決議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市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作出報告。4、負責組織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對教科文衛等部門的工作進行視察或調查。5、辦理市人代會提出的有關教科文衛等方面的議案、意見和建議。6、加強同全市教科文衛等方面代表的聯繫,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對教科文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意見和控告信件。7、加強同省人大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各地、州、市,縣、市、區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之間的聯繫,相互交流工作情況。8、聯繫市政府教科文衛等部門,並對全市教科文衛等方面的工作及人民民眾反映較多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9、承辦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10、加強教科文衛委員會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做好文書檔案、資料蒐集、信息處理等日常工作。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1、圍繞市人大常委會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對有關法制方面的議題進行調查、視察和執法檢查,並報告情況。2、根據主任會議和常委會會議的意見,組織實施個案監督工作,並報告情況。3、負責對市政府及公安、司法、監察等部門和市法院、市檢察院有關法制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以及鎮人代會有關法制方面的決議、決定的審查工作,並報告情況。4、圍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法制方面的重大決策,搞好專題調查研究,提供法律依據、政策依據和科學論據,並負責草擬有關檔案。5、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市法制工作方面的重要情況,向主任會議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提出有關信息和建議。6、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常委會指導普法工作的具體事宜。7、負責督辦法制工作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8、會同辦公室做好本委的宣傳和報導工作。9、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宜。 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的主要工作職責: 1、督促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對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決議、決定。2、為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會議的有關議題做準備。 3、受人大常委會委託,組織代表對所聯繫的政府部門貫徹實施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以及工作評議。 4、督辦市人民代表大會交辦的城建環保方面的議案。 5、組織委員對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督促政府予以解決。 6、完成市人大常委會交辦的有關立法方面的法律徵詢意見工作。並組織相關部門討論,徵求意見,匯總上報。 7、組織委員對市重點工程建設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視察。 8、參與市人大常委會對其任命的本委所聯繫的政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工作。 9、完成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老幹部科、行政科、秘書科)、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訪室、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

行政編制

( 18名 )
曲斌、楊曉瑋、吳向東、王柄凱、劉乾輝、許英霞、楊萬尊、李永章、呂書林、程樹滋、杜華禹、王玉國、張春勝、王淑華、張緒東

工勤編制

( 10名 )
李傑、姜明超、姜夕臣、王峰堂、於曉林、張廣波、張平、孫東良、滕光、邱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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