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洛伊梅阿·特利托

總督職位隨大英國協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 在某些大英國協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 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

菲洛伊梅阿·特利托爵士(Filoimea Telito,?-),吐瓦魯前任總督,2005年4月15日就職。瓦伊圖普島人,他以前做過學校校長和教堂的牧師。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大英國協(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大英國協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最初,是國王和英國政府的雙重代表;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徵。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大英國協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大英國協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於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職務:吐瓦魯總督(2005.4-2010.5)
前任:法伊馬拉加.盧卡(去世)
繼任:亞科巴·伊塔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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