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藏愛紀

森並不多話,與我一起那么久,已經曉得我的脾氣。 “不要這樣,我以為你已經忘了。 那么多年了。

圖書信息

作 者:楊倩,馬廣 等著
出 版 社:遼寧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1-1
版 次:1頁 數:224字 數:170000
印刷時間:2010-1-1開 本:大32開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I S B N:9787205067243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本書收入知名度較高的年輕作者有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說,題材多樣,各具特色。新概念作文大賽首屆一等獎得主楊倩新作《藏愛紀》、新概念作文大賽第九、十屆兩屆一等獎得主楊雨辰新作《獅子》、新概念作文大賽第十屆一等獎得主金子棋佳作《美好短裙物語》、知名青年作家鮑爾金娜佳作《愛情全在動物園》、《萌芽》重點作者徐璐佳作《嗨,你喜歡“五五”嗎?》、《萌芽》重點作者四喜佳作《親愛的小孩》《天人不寂寞》《半局棋》一一收錄其中。

目錄

四喜
四喜作品
親愛的小孩
天人不寂寞
半局棋
楊倩
藏愛紀
金昱冬
大餅對油條說
金子棋
美好短裙物語
徐璐
嗨,你喜歡“五五”嗎?
朱婧
雲上的孩子
鮑爾金娜
愛情全在動物園
楊雨辰
獅子
蘇德
宿怨
馬廣
風之戀
陳瑜
尤尤
半瓶哥頓金
散夥飯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四喜作品
親愛的小孩 
森沒有派來帖子,只說了一通電話給我。我沒見過這么難纏的新郎官。
“森,”我說,一點都不給他面子,“你是知道的,我沒有三厘米以上的高跟鞋,沒有一色的套裝,如果你要我抹口紅來見你,我還得騎車到我表姐家去借一管來。請不要為難我。”
森並不多話,與我一起那么久,已經曉得我的脾氣。他只說:“如果我要為難你,那么恐怕新娘子是你。”
“你是最後一個,”我端著電話開他玩笑,“把你塞進喜車,我從此就逍遙了。”
“七點半。”難得他有這么決斷的時候,大概從此要坐牢的緣故。
放下電話的時候,抬頭看到辦公室里的花。真是好笑,這幾天居然玫瑰朱古力多了起來,一不小心,會迷糊得以為天天是情人節。玫瑰是去昆明回來的同事順手插進瓶子裡的,花朵大得令人難以置信,開得歇斯底里,讓人疑心是月季。朱古力塞滿了抽屜,新人結婚留給旁人的甜蜜。新人、新人,我們這裡的叫法,將要結婚的人叫新人,真是好,從此又是一番新天地,苦樂只有自知。
我相信我從計程車裡出來的時候,森已經看到我了,我故意不去理會他皺起的眉頭。我的頭髮亂蓬蓬,白色T恤,牛仔褲,腳踩黑色布鞋。看到了森,我把手伸過頭頂朝他揮手,一下子就跳到他的面前。
森穿著黑色禮服,畢恭畢敬地站在酒店門口,對著進去的每一個吃喜酒的人微笑。他的新娘站在旁邊,我沒多看一眼。所有的新娘都是一色一樣的,假睫毛,紅嘴唇,鵝蛋臉,白色婚禮服。旁邊的儀仗隊吹得歡天喜地,讓人難以招架。
結婚叫做喝喜酒,所以我十分配合,坐在席間只喝酒。當中一個人跑到酒店陽台上去吹風,手裡端的是啤酒,再沒情調也不管。反正我穿著布鞋,反正陽台下面沒有羅密歐。如果有,我就拿啤酒杯子砸下去,質問他為什麼來這么晚。
森不知不覺地站在我背後。他來敬酒,這是習俗,對每一位賓客敬酒,每喝一杯,得到一個祝福,所以爛醉的人是很幸福的。
“要你做伴娘,你還不願意。那么多年了,還是學生打扮。今天有朋友在席間問我你是誰來著。你好好梳洗一下,把頭髮剪剪短,保管讓人十分親近。”
“真奇怪,伴娘向來是女方的單身女友,你要我女扮男妝充伴郎么?今天你結婚,你管教我做什麼?”
“明珠,你可不可以不要這么嘴硬。我和你那么多年朋友了,今天我大喜,好歹給我點面子。”
我笑出聲來:“我都老姑婆了,還充什麼伴娘。告訴你那幫朋友去,就說那個穿布鞋的姐姐在等王子的水晶鞋。”
森也笑,無可奈何地搖搖頭:“明珠,你總是那么固執。只可惜,我不比你固執。”
席間有笑聲傳來,我和森都望過去。要開始鬧酒席了。有人高高地站上椅子,指著新娘子道:“快說快說,愛人之間的叫法,究竟有多少種?”一旁眾人起鬨,人人搶著回答:丈夫、老公、妻子、老婆、愛人、親愛的、死鬼、傻瓜……
“寶貝!”有人高叫,“寶貝!寶貝!”
我緊了緊嘴唇,拿手指敲敲酒杯,咕咚咕咚。
“不要這樣,我以為你已經忘了。那么多年了,都沒再提起,我以為你真的可以忘掉了。真的,明珠,我沒想到你會固執到如此的地步。”
我沒有順著森的話茬,把酒杯交到他的手裡:“森,你是我那么多的朋友中,最後一個結婚的,謝謝你一直陪我到現在。我以後還是要來敲門蹭飯的。”
我穿過人流不息的大廳,不聲不響地走下樓梯,我的布鞋踏在地毯上毫無聲息。走出酒店大門的時候,我看到我的胳膊開始起紅斑,那么多年了,過敏一直跟著我,一喝酒就起紅斑。
那么多年了。
出了門我沒有喊計程車,我想慢慢走回家。我的臉有點發燙,呼吸有點急促。我想我有那么點點醉,但願我是有那么點點醉了。那么多年了,那么多年了,為什麼還是在腦子裡呢?
我一直走一直走,腰板直直地走。寶貝,寶貝。我開始心痛起來,人要縮成一團。我不能蹲下,一蹲下就會站不起來。我雙手扶著膝蓋,抬起頭來。那么多年了,這個小孩,還是那么固執,固執得改不了愛哭的習慣。
“等我三十歲的時候,我要把我的頭髮變成捲髮。我會穿上紅色的曳地長裙,我的耳環只戴一個,在頭髮叢里閃啊閃。我要一個人住,房間一定要朝東。每天早上,睜開眼睛,陽光就會照進我的眼。這樣,溫暖就會從眼睛漏進心裡,不蓋被子都可以感覺得到的溫暖。”
那時候我還青春,洗個臉,梳把頭,就是青春嫩嫩的模樣,可以把一件外套從十五歲穿到二十歲。說話像個小白痴,顛三倒四,吐不出象牙來也一點不覺羞恥,走路東倒西歪,磕磕碰碰,兩腿的烏青迷彩,招搖過市。
那只是個夏天,我確定,僅僅是個夏天而已,38度,白熱的陽光,嘴唇上出汗的絨毛和背脊後藏在衣服里的紅色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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