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楊倩,馬廣 等著
出 版 社:遼寧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1-1
版 次:1頁 數:224字 數:170000
印刷時間:2010-1-1開 本:大32開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I S B N:9787205067243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本書收入知名度較高的年輕作者有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說,題材多樣,各具特色。新概念作文大賽首屆一等獎得主楊倩新作《藏愛紀》、新概念作文大賽第九、十屆兩屆一等獎得主楊雨辰新作《獅子》、新概念作文大賽第十屆一等獎得主金子棋佳作《美好短裙物語》、知名青年作家鮑爾金娜佳作《愛情全在動物園》、《萌芽》重點作者徐璐佳作《嗨,你喜歡“五五”嗎?》、《萌芽》重點作者四喜佳作《親愛的小孩》《天人不寂寞》《半局棋》一一收錄其中。
目錄
四喜
四喜作品
親愛的小孩
天人不寂寞
半局棋
楊倩
藏愛紀
金昱冬
大餅對油條說
金子棋
美好短裙物語
徐璐
嗨,你喜歡“五五”嗎?
朱婧
雲上的孩子
鮑爾金娜
愛情全在動物園
楊雨辰
獅子
蘇德
宿怨
馬廣
風之戀
陳瑜
尤尤
半瓶哥頓金
散夥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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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喜作品
親愛的小孩
森沒有派來帖子,只說了一通電話給我。我沒見過這么難纏的新郎官。
“森,”我說,一點都不給他面子,“你是知道的,我沒有三厘米以上的高跟鞋,沒有一色的套裝,如果你要我抹口紅來見你,我還得騎車到我表姐家去借一管來。請不要為難我。”
森並不多話,與我一起那么久,已經曉得我的脾氣。他只說:“如果我要為難你,那么恐怕新娘子是你。”
“你是最後一個,”我端著電話開他玩笑,“把你塞進喜車,我從此就逍遙了。”
“七點半。”難得他有這么決斷的時候,大概從此要坐牢的緣故。
放下電話的時候,抬頭看到辦公室里的花。真是好笑,這幾天居然玫瑰朱古力多了起來,一不小心,會迷糊得以為天天是情人節。玫瑰是去昆明回來的同事順手插進瓶子裡的,花朵大得令人難以置信,開得歇斯底里,讓人疑心是月季。朱古力塞滿了抽屜,新人結婚留給旁人的甜蜜。新人、新人,我們這裡的叫法,將要結婚的人叫新人,真是好,從此又是一番新天地,苦樂只有自知。
我相信我從計程車裡出來的時候,森已經看到我了,我故意不去理會他皺起的眉頭。我的頭髮亂蓬蓬,白色T恤,牛仔褲,腳踩黑色布鞋。看到了森,我把手伸過頭頂朝他揮手,一下子就跳到他的面前。
森穿著黑色禮服,畢恭畢敬地站在酒店門口,對著進去的每一個吃喜酒的人微笑。他的新娘站在旁邊,我沒多看一眼。所有的新娘都是一色一樣的,假睫毛,紅嘴唇,鵝蛋臉,白色婚禮服。旁邊的儀仗隊吹得歡天喜地,讓人難以招架。
結婚叫做喝喜酒,所以我十分配合,坐在席間只喝酒。當中一個人跑到酒店陽台上去吹風,手裡端的是啤酒,再沒情調也不管。反正我穿著布鞋,反正陽台下面沒有羅密歐。如果有,我就拿啤酒杯子砸下去,質問他為什麼來這么晚。
森不知不覺地站在我背後。他來敬酒,這是習俗,對每一位賓客敬酒,每喝一杯,得到一個祝福,所以爛醉的人是很幸福的。
“要你做伴娘,你還不願意。那么多年了,還是學生打扮。今天有朋友在席間問我你是誰來著。你好好梳洗一下,把頭髮剪剪短,保管讓人十分親近。”
“真奇怪,伴娘向來是女方的單身女友,你要我女扮男妝充伴郎么?今天你結婚,你管教我做什麼?”
“明珠,你可不可以不要這么嘴硬。我和你那么多年朋友了,今天我大喜,好歹給我點面子。”
我笑出聲來:“我都老姑婆了,還充什麼伴娘。告訴你那幫朋友去,就說那個穿布鞋的姐姐在等王子的水晶鞋。”
森也笑,無可奈何地搖搖頭:“明珠,你總是那么固執。只可惜,我不比你固執。”
席間有笑聲傳來,我和森都望過去。要開始鬧酒席了。有人高高地站上椅子,指著新娘子道:“快說快說,愛人之間的叫法,究竟有多少種?”一旁眾人起鬨,人人搶著回答:丈夫、老公、妻子、老婆、愛人、親愛的、死鬼、傻瓜……
“寶貝!”有人高叫,“寶貝!寶貝!”
我緊了緊嘴唇,拿手指敲敲酒杯,咕咚咕咚。
“不要這樣,我以為你已經忘了。那么多年了,都沒再提起,我以為你真的可以忘掉了。真的,明珠,我沒想到你會固執到如此的地步。”
我沒有順著森的話茬,把酒杯交到他的手裡:“森,你是我那么多的朋友中,最後一個結婚的,謝謝你一直陪我到現在。我以後還是要來敲門蹭飯的。”
我穿過人流不息的大廳,不聲不響地走下樓梯,我的布鞋踏在地毯上毫無聲息。走出酒店大門的時候,我看到我的胳膊開始起紅斑,那么多年了,過敏一直跟著我,一喝酒就起紅斑。
那么多年了。
出了門我沒有喊計程車,我想慢慢走回家。我的臉有點發燙,呼吸有點急促。我想我有那么點點醉,但願我是有那么點點醉了。那么多年了,那么多年了,為什麼還是在腦子裡呢?
我一直走一直走,腰板直直地走。寶貝,寶貝。我開始心痛起來,人要縮成一團。我不能蹲下,一蹲下就會站不起來。我雙手扶著膝蓋,抬起頭來。那么多年了,這個小孩,還是那么固執,固執得改不了愛哭的習慣。
“等我三十歲的時候,我要把我的頭髮變成捲髮。我會穿上紅色的曳地長裙,我的耳環只戴一個,在頭髮叢里閃啊閃。我要一個人住,房間一定要朝東。每天早上,睜開眼睛,陽光就會照進我的眼。這樣,溫暖就會從眼睛漏進心裡,不蓋被子都可以感覺得到的溫暖。”
那時候我還青春,洗個臉,梳把頭,就是青春嫩嫩的模樣,可以把一件外套從十五歲穿到二十歲。說話像個小白痴,顛三倒四,吐不出象牙來也一點不覺羞恥,走路東倒西歪,磕磕碰碰,兩腿的烏青迷彩,招搖過市。
那只是個夏天,我確定,僅僅是個夏天而已,38度,白熱的陽光,嘴唇上出汗的絨毛和背脊後藏在衣服里的紅色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