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寶興業中證100指數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證《華寶興業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信息

基金名稱華寶興業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投資風格指數型投資類型股票型
投資方向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1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華寶興業中證1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華寶興業中證100指數基金
批准機關及文號: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9]754號文核准募集。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基金代碼:前端代碼是240014;後端代碼是240015
基金經理:徐林明先生,復旦大學經濟學碩士,FRM,證券從業經歷7年,曾在興業證券、凱龍財經(上海)有限公司、中原證券從事金融工程研究工作。2005年8月加入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部數量分析師,2008年2月起任金融工程部副總經理。
基金管理人: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投資運作情況

投資目標:本基金通過指數化投資,力爭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4%,實現對中證100指數的有效跟蹤,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1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如股票指數期貨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業績比較基準:中證100指數收益率×95%+銀行同業存款收益率×5%
風險收益特徵: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具有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特徵,其風險和預期收益均高於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

產品特點

華寶興業中證100指數基金為標準型指數基金,其跟蹤標的指數為中證100指數,樣本股原則上由滬深300指數樣本股中總市值最大的100隻股票組成。
資料顯示,中證100指數的成份股公司2008年的利潤總額為9022億元,占全市場利潤總額的84%;淨利潤為7082億元,占全市場淨利潤的81%;淨資產收益率為13.63%,比上證綜指的12.11%高1.5個百分點,比深證綜指的8.29%高5.3個百分點。從市盈率和市淨率看,目前中證100指數也明顯低於上證綜指和滬深300指數。

該基金髮行期限及認申購贖回期限

1、發行日期:自2009年8月26日起到2009年9月25日
2、封閉日期:不超過三個月
3、申購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
4、贖回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

產品相關費率表

認購費率(前端收費)
認購金額(單位:元)認購費率
500萬(含)以上1000元/筆
大於等於200萬,小於500萬0.30%
大於等於100萬,小於200萬0.50%
大於等於50萬,小於100萬0.80%
50萬以下1.00%
認購費率(後端收費)

持有時間

認購金額(單位:元)1年以內1年(含)-2年2年(含)-3年3年(含)-4年4年(含)-5年5年(含)-6年6年(含)以上
500萬(含)以上1000元/筆500元/筆0%0%0%0%0%
大於等於200萬,小於500萬0.50%0.30%0.10%0%0%0%0%
大於等於100萬,小於200萬0.80%0.60%0.40%0.20%0%0%0%
大於等於50萬,小於100萬1.00%0.80%0.60%0.40%0.20%0%0%
50萬以下1.20%1.00%0.80%0.60%0.40%0.20%0%
申購費率(前端收費)
認購金額(單位:元)認購費率
500萬(含)以上1000元/筆
大於等於200萬,小於500萬0.50%
大於等於100萬,小於200萬0.80%
大於等於50萬,小於100萬1.00%
50萬以下1.20%
申購費率(後端收費)
持有時間
認購金額(單位:元)1年以內1年(含)-2年2年(含)-3年3年(含)-4年4年(含)-5年5年(含)-6年6年(含)-7年7年(含)以上
500萬(含)以上1000元/筆500元/筆0%0%0%0%0%0%
大於等於200萬,小於500萬0.80%0.60%0.40%0.20%0%0%0%0%
大於等於100萬,小於200萬1.0%0.80%0.60%0.40%0.2%0%0%0%
大於等於50萬,小於100萬1.20%1.0%0.80%0.60%0.40%0.2%0%0%
50萬以下1.40%1.20%1.0%0.80%0.60%0.40%0.20%0%

基金收益分配基本規定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
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
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