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主題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商主題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858號文批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准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保證。

華商價值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華商價值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批准機關及文號:華商價值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於2011年3月23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440號文核准募集。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
基金代碼:630010
基金經理:劉宏先生,經濟學碩士,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曾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項目經理、雲南國際信託公司資產管理總部高級分析師。2008年4月,加入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行業研究員、2009年11月24日起擔任華商動態阿爾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
基金管理人: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投資運作情況

投資目標:在有效管理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超過基準的投資回報及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理念:本基金將在充分把握我國的基本國情及國家經濟發展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公司基本面研究,以長期發展的眼光捕捉中長線投資機會,實踐價值投資理念。

投資範圍:

本基金可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資產支持證券、權證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的資產配置比例範圍為: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60%-95%;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0%-35%;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範圍為0-3%;基金保留的現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股指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此外,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業績比較基準:

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5%+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25%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高於其它類型的基金產品,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基金產品。

該基金髮行期限及認申購贖回期限

1、發行日期:本基金自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27日發售。
2、封閉日期:不超過三個月
3、申購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
4、贖回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

基金收益分配基本規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份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8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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