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單縣科技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

主要職責

1、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

3、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配置科技經費。

4、負責組織縣及縣以上高新技術研究、工業發展、農業發展、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攻關、星火、火炬、良種產業化、中小企業創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等計畫以及軟科學研究計畫的制訂、申報、立項與實施管理;“自然科學基金”的申報、監管工作。

5、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管理;負責認定縣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負責管理全縣高新技術風險投資資金,協調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的籌建、規劃和管理工作。

6、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協調組織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技術市場的統籌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六)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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