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修改;負責機關文電的收發、運轉及機要通訊;負責管理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外事、事業等各項經費的預(決)算;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文印、車輛、財產以及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監督管理及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機構設定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和局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職、工資福利、離任審計考核及退休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務考試、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財政系統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全系統財政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狀況及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於單位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
2、綜合股: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研究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住房、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編制住房資金財務收支預(決)算;參與世行貸款項目;負責全縣行性和縣級各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並參與收費標準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監督彩票發行、銷售和公益金的管理工作;參與起草修訂、審議上報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的建議;負責對財政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對財政行政處罰的申訴和檢舉;承擔行政會議、行政訴訟的應訟代理和國家賠償;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
3、預算股(行財、國庫):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提出並擬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縣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匯總全縣年度預(決)算;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審核、批覆縣級部門預算;編制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研究制訂財源建設規劃,負責鄉(鎮)財政建設工作;牽頭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縣級預算內、外資金繳款、撥款工作;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的銀行開戶,負責審核報批銀行開戶有關事宜;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全縣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分析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編制縣級、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和預算外資金決定;貫徹執行行政政法支出政策,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行政、政法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貫徹執行公共財政支出政策;負責全縣工資統發工作。貫徹執行行政政法支出政策,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行政、政法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年度財務決算;牽頭組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擬訂清產核資的辦法及有關制度,開展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財產清查、資產核實及匯總等工作,審核認定縣級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結果和資產損失的核銷;貫徹執行公共財政支出政策,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建議;管理對口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組織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掌握市上指標和縣級部門預算指標;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縣級預算內、外資金繳款、撥款工作;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的銀行開戶,負責審核報批銀行開戶有關事宜;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全縣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分析縣級和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編制縣級、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和預算外資金決算;管理縣級財政資金專戶,監督檢查縣級部門預算外資金收支管理情況;負責擬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全縣財政周轉金的清理整頓工作;組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表的布置、收集、審核和匯總上報工作,編制全縣會計信息統計資料;建立和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資料庫。管理、指導縣財政國庫支付工作。
4、稅政農稅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稅收法規和政策;協調全縣稅收計畫的制定推行,協調財稅關係,研究全縣財稅變化情況;檢查了解、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審核上報、辦理全縣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退稅工作;負責縣級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5、農業股: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點救災防災資金,擬訂全縣財政支農政策,協調確定財政支農資金投入政策的農業產業重點及調控辦法;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對口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組織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財產清查、資產核實等工作。
6、經濟建設股:負責管理糧食專項儲備資金;辦理歸口企業補貼和稅收返還;統一研究財政投資體制改革,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
7、社會保障股: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
8、企業股:參與全縣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監督企業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管工作,參與研究地方性金融機構商業化改革,研究分析證券市場變化對財政的影響;參與地方性金融機構關閉、破產等的清算工作;匯總分析全縣國有企業和大中型非國有企業月度和年度主要經濟、財務指標完成情況;負責企業關閉破產補助等專項資金的監督;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的監管
成員分工
吳振宇: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
柳三勤:分管非稅收入管理局、綜合股工作;
張國定:分管社保股、會計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工作;
柳治明:分管農村綜合改革辦、鄉財縣管資金結算中心、農財、農稅、契稅徵收管理所工作;
楊五銀:分管基本建設股、企財股、財監辦、基本建設投資評審中心、績效評價股工作;
李東川:分管政府採購、黨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徐湘玲:分管扶貧資金報賬中心工作;
靳念龍:分管農業綜合開發辦、計畫生育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蘇映江:分管工會工作;
胡永吉:分管紀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