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綜合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報告和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縣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承擔全縣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指導全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工作,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和規章;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及其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協調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重特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受託承辦事故審批結案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織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監控網路系統建設、管理。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十)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一)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三)會同縣財政局負責全縣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檔案、提案、議案、信訪、財務勞資、國有資產管理和機關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教育培訓、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章和局機關綜合性檔案;依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究擬定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規程;負責編制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和註冊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協調股
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解、落實並考核全縣安全生產責任指標, 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協調全縣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信息以及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分析預測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各類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情況,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協調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工作;組織指導或參與調查處理各類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鐵路、工礦商貿、建築、水利、林業、農機、旅遊、學校、衛生、郵政、電信、林業、軍工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辦理、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組織全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存企業的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項目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生產評價、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或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處理的落實情況;統一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辦理、監督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上述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柳宗謙現任莊浪縣安委會副主任、安委辦主任,縣安監局局長.主持安監局全盤工作,主持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賀禮明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
王向林縣安監局紀檢組長
謝國瑞縣安監局副局長
邵俊祿縣安監局副局長
賈立用縣安監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