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莆田市無線電管理局 為福建省信息化局派出機構,行政正處級單位,內設綜合科、行政執法科、頻率台站科和莆田市無線電監測分站。受福建省信息化局(省無委辦)和莆田市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協調處理行政轄區內無線電管理事宜;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批准無線電台站,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按規定收繳無線電管理規費;負責行政轄區內無線電管理監督檢查、無線電干擾查處、無線電設備研製、生產、銷售的管理、無線電信號的監聽監測、台站電磁環境測試、各類無線電發射設備主要發射指標的檢測及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檢測等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信息化的不斷推進,無線電事業得到飛速發展。經過“九·五”、“十·五”和正在進行的“十一·五”建設和發展,莆田市無線電管理的基礎設施和技術設施日臻完善。先後建設完成莆田市無線電管理信息網、莆田市政務網及網際網路三個獨立的網路,實現與國家、省及市的聯網,同時在網際網路上開通了網上辦事中心,實現網上申請審批。目前已建成莆田市無線電監測網區域控制中心、五侯山B級固定監測站和一個移動監測站,可監測的區域不斷擴大,並逐步向縣(區)延伸。在無線電設備檢測方面建成檢測禁止室一個,配備了先進的綜合測試儀、頻譜分析儀、信號發生器、示波器等專用無線電設備的檢測儀器,能實現對包括無線電移動通信基站在內的常用無線電設備的檢測測試。同時還具備對電磁環境和電磁輻射進行測試和分析的能力。無線電技術已越來越廣泛地套用於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各個領域,在社會的各項事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構成了現代人類社會生存條件的基本要素。截止2008年上半年,全市各類無線電台站總數達1436993個,其中行動電話用戶(含小靈通用戶)1431221個,移動通信基站1705個,PHS基站2716個,以及用於交通、銀行證券、公安、安全、氣象、森林防火、防汛、醫療、電力、科技、工業等其它的各類台(站)1351個,無線電業務種類發展到近20種,無線電事業的發展,有力地促進莆田市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繁榮發展。
工作職責
莆田市無線電管理局是福建省信息化局派出機構,受福建省信息化局和莆田市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根據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福建省信息化局的授權,負責承辦莆田市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協調處理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事宜;
(三)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收取無線電管理費;
(四)負責行政區域無線電監測;
(五)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人事、財務、物資設備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完成省信息產業廳(省無委辦)和當地人民政府交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
(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本局和監測分站的工作人員,負責行政文秘、印鑑、擋案、資產、財務等管理;
(二)承擔行政執法,對已設無線電台、站(網)工作情況進行監督,組織無線電稽查;
(三)負責擬制管理處各項經費使用計畫和承辦日常財務工作。
頻率台站科
(一)負責無線電頻率台站管理;
(二)受理設定台站(網)的申請,指配頻率呼號及辦理電台執照;
(三)承辦設台單位和私人的無線電設備年檢計費和徵收工作;
(四)承擔無線電發射設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六)承擔無線電頻率、台站資料的管理工作。
執法檢查科
(一)承擔無線電行政執法,對已設無線電台(站、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無線電稽查。
(二)協助無線電干擾的協調處理。
莆田市無線電監測分站
(一)負責莆田市轄區內無線電信號的監聽監測,包括:
1、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
2、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3、進行新設台站的電磁環境測試。
(二)負責對莆田市轄區內的所有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檢測,包括:
1、檢測無線電通信、導航、雷達、測向、遙感、遙控、廣播電視等無線電發射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2、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
(三)完成福建省信息產業廳和莆田市無線電管理局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