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是一個憲兵部隊而執行軍事警察和民事警察的職責。
歷史
皇家憲兵軍團是國王威廉一世,於1814年10月26日用以取代法國憲兵的部隊。憲兵隊這個詞已經有負面的含義,所以威廉成立所謂新的力量“憲兵”。憲兵隊是一個用以替代法語憲兵的辭彙。當時的憲兵是軍隊的一部分。
憲兵的任務是維持公共秩序,執法,維護的主要道路。雖然沒有具體提及,這對軍隊而言包含警察的職責。因此,憲兵國家警察的一部分(rijkspolitie)。
在許多小城市,憲兵是唯一的警察部隊,如芬洛 ,特別是在南部省份林堡和北布拉邦 。
1908年,女王威廉敏娜分配憲兵的任務是守衛皇宮,而他們以前曾經是園丁。
在1940年7月5日,德國占領政府把憲兵和其他部隊合併。這意味著,憲兵失去了它的軍事地位和皇家的尊號。這些變化並不適用於荷蘭領土之外占領區的憲兵。大約200名的皇家憲兵守衛王室和荷蘭政府流亡政府,於英國回復憲兵勤務,並成立艾琳公主旅,一個由荷蘭人組成的旅。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旅回復先前國家警察的地位和皇家的尊號。自那時以來的憲兵其主要任務在邊境保護,軍事警察和守衛任務。
在1956年7月3日,貝婭特麗克絲公主支助荷蘭皇家憲兵的成立。
1994年,國家和城市警察部隊合併為目前的25個地區警察部隊和一個軍團(國家警察廳)。國家警察移交機場警察和保全任務給(主要是阿姆斯特丹 )憲兵。
1998年,憲兵在軍隊內部成為一個獨立的軍種。
軍徽
荷蘭皇家憲兵的軍徽,與許多其他的憲兵部隊一樣,是個燃燒的手榴彈。在17世紀,一個新的武器引入歐洲:手榴彈。使用手榴彈的士兵們被稱為擲彈兵。他們是歐洲最精銳的部隊之一。在法國,手榴彈的圖案是憲兵的軍徽,於是流傳了整個歐洲。
現況
目前憲兵是個有軍事地位的警察組織,由國防部管轄,但主要工作是和法務部和內政部和皇室有關係。
荷蘭憲兵隊履行下列職責:
援助警察護送和保護北約車隊打擊非法移民打擊國際犯罪活動保衛國家邊境守衛王宮和首相官邸荷蘭武裝部隊有軍事警察的職能防暴控制和保全保全所有民用機場,特別是阿姆斯特丹的史基浦機場貴賓貼身保護,包括王室和政府高級官員
架構
總參謀部設立於在海牙防禦區塊: 西部(荷蘭和烏得勒支)南部(西蘭,布拉班特和林堡)北部/東部(所有其他省份)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荷蘭加勒比區、庫拉索島、阿魯巴島荷蘭皇家憲兵隊的國家訓練中心和專家諮詢中心國際單位。這支部隊成立於2005年,以集中全部現有的和新的單位與國際任務。此部門最重要的單位: 所有的外國代表團斯佩恰萊旅(特勤任務旅),專門逮捕,監視和保護的特別部隊KMOO,軍事警察部隊
前四個單位是有區域範圍,另外兩個單位負責跨區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