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tch East Indies
亦稱尼德蘭東印度群島(Netherlands East Indies),荷語作Nederlands Oost-Indie或Nederlandsh-Indie。
荷屬東印度群島是 荷蘭的殖民地,從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的1799年開始,到拿破崙一世戰爭結束,之後受Kew Letters的管理,在拿破崙一世的戰爭期間由英國人占領並且管理。 在1949年作為印度尼西亞獨立。
荷蘭的海外領地之一,迄1949年12月為止。現為印度尼西亞。這一領地包括蘇門答臘和鄰近島嶼、爪哇及馬都拉、婆羅洲(沙巴、沙撈越、汶萊除外)、蘇拉維西及桑義赫(Sangihe)和塔勞(Talaud)群島、麻六甲和爪哇東面的小巽他群島(葡屬帝汶及其飛地德古西〔Oe-Cusse〕除外)。此外,荷屬紐幾內亞(後改稱西伊里安〔Irian Jaya〕)於1962年8月畫歸印度尼西亞,它包括東經141°以西紐幾內亞島以及外溝、沙拉馬底(Salawati)和密蘇(Misool)等近海島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除荷屬紐幾內亞南部的一部分外,荷屬東印度被日本占領。1945∼1949年是一個過渡時期,在這個時期內,荷蘭企圖重新控制這些島嶼,但是在民族抵抗和國際壓力下,沒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