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馨香

在此後的38年中她長期從事司法工作,從擔任地方法院的推事起直至升遷至台灣的大法官。 1949年去台灣後曾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庭長,台灣最高法院庭長。 "自1956年起她曾兼任台灣的東吳大學教授,並一度兼任台灣的政治大學教授,講授商事法、民權、物權等課程。

人物簡介
范馨香女,1921年出生,湖北應城縣人。1938年在漢口參加全國第一屆大學入學聯考,為國立中央大學法學院法律系錄取。然後偕王作榮轉輾跋涉山川而至重慶於1939年報到入學,1943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後,鏇即通過司法官高等考試。在此後的38年中她長期從事司法工作,從擔任地方法院的推事起直至升遷至台灣的大法官
20多歲時起,先後擔任過四川長壽、江蘇鎮江、桂林的地方法院及廣西高等法院的推事。1949年去台灣後曾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庭長,台灣最高法院庭長。1972年以"曾任最高法院推事10年以上而成績卓著"的資格,出任台灣司法院的大法官並連任三屆,從事統一解釋法令等工作,成為台灣最資深的大法官。
范馨香以能終身從事司法工作為榮,有豐富的司法實際經驗,她務求判決公允,並嚴格遵守司法獨立之精神,不受外界干擾。她常說:"法官必須能拒絕一切外界物質的誘惑與人事的糾纏。如果我有什麼座右銘的話,那便是我希望這個世界因我的到來變得更為美好,而非變得更為醜惡。"
自1956年起她曾兼任台灣的東吳大學教授,並一度兼任台灣的政治大學教授,講授商事法、民權、物權等課程。並曾多次赴日本、德國及非洲各國考察司法業務及參加國際婦女法學會議。王作榮與范馨香從被中大錄取即結伴赴重慶入學,四載同窗結下的不解之緣,1944年結婚後,伉儷情篤,合撰有《鰈情深》一書。
范馨香於1987年病逝台北市。90年代其夫婿王作榮以其伉儷名義在東南大學設立了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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