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秋明

范秋明

范秋明,男,漢族,1962年生,湖南寧鄉人。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81年7月參加工作。湖南省特級教師,湖南省第十屆人大代表,中學語文高級教師、湖南大學碩士生導師。曾任寧鄉縣一中校長、寧鄉縣教育局局長,長沙市明德中學校長(正縣級)。

先後在寧鄉七中、寧鄉四中、寧鄉六中任教高中語文,先後擔任過寧鄉六中副校長、寧鄉縣教育局普教科長、寧鄉縣一中校長、寧鄉縣教育局局長等職。

現任長沙市明德中學校長、長沙市達材中學董事長。

2010年2月兼任海南省儋州市一中校長。

湖南省第十屆人大代表。

2015年8月5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5日,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網站宣布其涉嫌嚴重違紀,被長沙市紀委立案並接受組織調查。 長沙市紀委通告稱,“范秋明在擔任明德中學校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財經紀律,違規設立‘小金庫’;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揮霍浪費公款;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兼職取酬;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通姦;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財物、禮品禮金。” 相關案件因涉嫌犯罪,現已移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進一步處理。

主要貢獻

人物著作

有數十篇論文獲獎和公開發表,《整體推進素質教育的理論與實踐》、《校長辦學的哲學思考與實踐》、《秋月明言——范秋明教育隨筆與訪談》等多部著作公開出版。

獲獎記錄

湖南省特級教師中學語文高級教師,湖南省特級教師,國家教育部校長培訓專家庫專家,全國優秀校長,湖南省人民政府督學,湖南大學教育管理碩士生導師,湖南省特級教師工作研究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湖南省中國小管理專業委員會會長,湖南省校史研究會副會長,湖南省教育學會常務理事,湖南省楹聯學會理事,湖南省第十屆黨代表,多次立功,多次被評為省、市、縣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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