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冉[東漢末年名士]

范冉[東漢末年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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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冉(112-185年),字史雲,東漢時兗州陳留郡外黃縣人。師從樊英、馬融。後遭遇黨錮十餘年,中平二年(185年)卒,大將軍何進派人弔唁,諡號為“貞節先生”。

人物生平

范冉,字史雲,東漢兗州陳留郡外黃縣人。范冉年輕時擔外黃縣小吏。范冉十八歲時,縣令命他去迎接督郵,范冉以此為恥,棄官而去。

范冉到荊州南陽郡,師從樊英;又到三輔去遊學,師從馬融,過了一年才返回家鄉。

范冉喜歡違背世俗常情,與眾不同,他十分仰慕梁鴻(字伯鸞)、閔仲叔。范冉與漢中人李固、河內人王奐關係好,而厭惡賈彪(字偉節),郭泰(字林宗)。

王奐後來擔任考城縣令,考城縣與外黃縣接壤,王奐多次寫信邀請范冉,而范冉不去。後來,王奐升遷為涼州漢陽郡太守時,范冉才和弟弟范協一起步行帶著麥酒,在路旁設壇等待。范冉看到王奐的車隊浩浩蕩蕩的過來,他也不上前通報,而是和弟弟在路邊辯論。王奐認識范冉的聲音,立即下車與范冉作揖行禮。王奐說:“路途倉促,不是說話的好地方,我們可以一起到前面的亭子休息,以敘分別之情。”范冉答道:“你之前在考城縣時,我也想去見你,但我想以卑微的身份還是不便與有權勢的朋友交往。如今你要遠行千里,後會無期,我所以特意來等候,與你訣別。我如果跟你同行,我怕將來有人會譏諷我貪圖富貴。”於是,范冉起身告別,拂衣而去。王奐連看都沒來得及,而范冉也不回頭。

漢桓帝時,朝廷任命范冉為兗州泰山郡萊蕪縣長,因為母親逝世,范冉並未上任。

之後,范冉又被太尉府徵辟。范冉因為心急而不能與同僚合群,便經常佩戴皮繩。朝廷有人想要任命范冉為侍御史,范冉不從,棄官隱居在梁國和沛國之間,穿著破舊的衣服行走,在市集中以賣卦為生。

黨錮爆發後,范冉推著鹿車,載著妻子兒女,靠著撿破爛維持生計。或者住在旅館,或者住在樹下,如此生活十餘年,後來才蓋了一個草房居住。所居住的地方單薄簡陋,有時糧食吃完了,生活沒有著落,范冉也神態自若,喜憂不行於色,鄰里編歌謠唱道:“甑中生塵范史雲,釜中生魚范萊蕪。”

中平元年(184年),黃巾之亂爆發,黨錮解除。三公府(司徒、司空、太尉府)先後徵辟范冉入朝為官,范冉才應徵入司空府。年末,涼州發生叛亂,朝廷規定各級官府的掾屬不能擅自辭職、離任。而范冉第一個上書檢舉彈劾自己而辭職,皇帝劉宏下詔特別寬待而不追求其罪責。後來,太尉府又徵辟范冉,范冉以身體不適為由而未到任。

中平二年(185年),范冉在家中逝世,時年74歲。范冉臨死前對兒子囑咐:“我生活在昏亂的時代,碰到邪淫奢侈的習俗,我生沒有匡世濟時,我死後怎么能與這世俗同流合污?!我死了就直接放入棺材之中,入殮時只要穿著平時的衣服,衣服足夠覆蓋我的身體,棺材足夠放入我的身體即可。斂畢便穿,穿畢便埋。墳前祭奠時,用乾飯冷水就行,不要浪費。墳墓也不要修的太深、太高,足夠埋下棺木即可。這世上知道我心意的人,只有李子堅(李固)、王子炳(王奐)二人,可惜如今他們都不在了,我的後事就只能交託給你了,你不要讓鄉親們增加麻煩。”

三公府均派令史前往范冉家中弔唁,大將軍何進寫信給陳留郡太守,多次商討諡號,最終大家認同為“貞節先生”。范冉的葬禮有二千餘人參加,兗州刺史和陳留郡太守各自為其立碑紀念。

史料出處

《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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