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偉律師於1996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律師資格,曾在大型國有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設工程招投標和契約管理工作數年,其間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總承包契約及分承包契約檔案的起草及審查,並專職負責公司的其他法律事務,處理了大量的複雜法律糾紛,積累了豐富的法務管理及實踐經驗,具備了較強的分析和解決企業法律問題的綜合能力。
范偉律師專職律師執業的13年時間裡,先後擔任了重慶鑫隆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恆誼機車有限公司、重慶嘉倫燃氣有限公司、重慶科碩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慶興財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等數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在非訴訟領域為重慶隆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重慶交通大學圖書館、教學樓工程項目,重慶華越實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重慶“泰和景苑”商住主樓項目,中鐵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建設重慶“紫晶麗苑”工程項目等提供了全程及單項法律服務。參與並主持完成重慶琪金食品有限公司對璧山食品公司屠宰場資產收購的談判、協定簽訂。其服務效果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
范偉律師辦理訴訟業務始終追求法律效果和客戶認可度的最佳統一,其辦理的成都鐵路局第五建築公司訴重慶市沙坪壩區交通局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案;湖北天隆藥業有限公司訴重慶市大渡口區中藥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及執行案;代理重慶華越實業有限公司應訴24名購房者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重慶內引燃料有限公司不服某區商委行政處罰案;趙某某涉嫌職務侵占經偵查、補充偵查、審查起訴諸多環節而最終無罪不起訴案;代理重慶仞楗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訴某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服工傷認定案,最終撤銷工傷認定;代理的重慶嘉倫燃氣有限公司訴某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服工傷認定,歷經複議、一審、二審而最終為企業員工獲得工亡保險待遇案等,均體現了這一執業理念。
范偉律師是典型的複合型、實踐型法律人才,不但擅長房地產開發和建設施工法律事務,也能在其它法律事務領域堅持“客戶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則,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