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英桂 赫舍哩氏,字香岩,清朝大臣。
人物生平
道光元年舉人,以中書充軍機章京,晉侍讀。授山東青州知府,遷登萊青道。擢山西按察使,調山東,署布政使。鹹豐三年,擢河南巡撫。粵匪擾湖北,英桂抵南陽籌防,匪踞安徽六安州,馳防汝寧。捻首張洛行竄踞雉河集,命英桂督三省軍務,疊敗賊於三河尖、潁上,捕獲教匪陳太安、王庭貞。遷山西巡撫。同治元年,欽差勝保被逮,多隆河代領其軍,多所裁撤,部將宋景詩復叛。英桂奏言:“勝保舊部雖多烏合降眾,久經戰陣。多隆阿到營旬日,遣歸七起,未免操之過急,窮無所歸,乘機走險。應遵前諭,如能隨同立功,仍準一體保奏,以安眾心。”報聞。遷福州將軍。
七年,署閩浙總督,奏言:“前督左宗棠議減兵者,為增餉也;議增餉者,為練兵也。應就地勢情形,以定經久之制。浙省依山阻海,馬步水陸額兵三萬七千五十九名,而駐於杭、嘉、湖、寧、溫、紹、台海濱七府者三萬餘名,分駐湖、金、衢、嚴、處五府者七千餘名。海疆偏重,形勢瞭然。加餉為人情所原,減兵又為人情所難。各屬形勢不同,參以變通,庶臻妥善。今擬分別減兵增餉,以本省應裁之餉,加本省應存之兵。至練兵擬照楚、湘兵制,整器械,精技藝,庶兵氣可揚,水師戰船,寬籌經費,期復舊模。”又言:“輪船之設,利於巨洋。駕駛之法,迥異長江。”並擬定外海炮艇章程十二條,上均嘉納。召為內大臣。
十一年,授兵部尚書,兼總管內務府大臣。調吏部,兼步軍統領。光緒元年,協辦大學士。三年,授體仁閣大學士。四年,以病乞休。
五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