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職責調整

(二)將原市建設局的職責和市房產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加強建設領域資源節約工作,有效降低建築能耗。

(四)加強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轄區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的地方政策,發展戰略及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市人民防空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 住房的責任,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級財政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房地產開發經營、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物業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城鎮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和房地產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拆遷、測繪、租賃的監督管理,負責私房政策的落實和房屋產權糾紛的調解,指導房地產價格評估、交易工作。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業的行業改革發展,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質量安全、施工許可、工程造價管理,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八)承擔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依法承擔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負責發展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註冊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管理、技能鑑定及其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完善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應急救援等能力建設,完善防空襲方案,適時組織人民防空演練。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股)

組織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協調辦理;承擔信息、安全、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和機關後勤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指導和協調電子政務工作;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制工作計畫;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組織開展案件聽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實施的監督和評估;負責普法教育和法律宣傳工作。

(二)產權管理股

擬訂住房和房地產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住房和房地產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落實住房保障政策,制訂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規劃及實施辦法,監督和指導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物業服務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負責物業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權登記、發證及產籍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調處市區房屋權屬糾紛,查處違法違規房產交易行為;負責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市區房屋拆遷、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市區房屋拆遷單位資格審查,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負責審查和公布市區房屋拆遷公告;負責對市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進行裁決;負責市區房屋安全鑑定、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三)建築管理股(英德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辦公室)

擬訂建築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規定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建築企業、監理企業、檢測單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管理和資質標準的執行;負責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管理;負責建築行業執業註冊人員和建築業從業人員的管理;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指導發展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導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設計行業管理、工程技術和建築節能減排管理;負責對全市大、中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勘察設計諮詢服務業的資質審核;指導協調製定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協調行業的重大科技攻關,指導、協調重大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立項;負責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

(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招標投標法》和省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規定和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監督和管理本市招標投標工作,審查招標檔案,監督開標、評標、定標活動,調解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糾紛,裁決有異議定標結果。

(五)村鎮建設指導股

依法承擔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擬訂村鎮建設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宜居城鄉建設工作;跟蹤協調市重點建設項目的有關工作。

(六)人防管理股

擬訂人民防空發展中長期規劃和人民防空實施辦法;根據同步建設、協同發展的原則,抓好人防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法規宣傳工作,組織動員民眾參加聯合防空演習;監督人防建設基金徵收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的組織指揮、通信警報、應急救援等能力建設。

(七)財務股

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債權債務關係的處理。

(八)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扶貧、關工委、黨務、工青婦、計畫生育、檔案、保密、紀檢監察、信訪、人員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8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事業單位

根據《印發英德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英發〔2010〕31號)精神,英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如下:

一、任務調整

將英德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檢測職能劃歸英德市建築工程檢測站。

二、改革內容

(一)保留英德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正股級,公益三類。主要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對全市在建工程質量實施監督,對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行為主體進行監督,並對其有關質量的檔案、資料和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檢查;對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接受社會委託承擔建築質量安全鑑定工作等;以及在接受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核定事業編制16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人員經費自理。

(二)保留英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正股級,公益三類。主要任務: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廣東省政府令第40號)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建設工程造價的管理及監督,承擔建築工程預算人員的培訓及預算專業人員證書年審工作的綜合管理,對已完工的工程造價資料整理設立數據檔案,負責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的管理工作,參與招、投標工程的標底編制及審查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站長1名。人員經費自理。

(三)保留英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正股級,公益三類。主要任務:椐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有形建築市場的通知》(粵府[1998]74號)的有關規定,為招標人提供招標場所、信息諮詢服務,安排招標活動,負責招標投標過程的見證和監管,管理評標專家庫等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人員經費自理。

(四)設立英德市建築工程檢測站。正股級,公益三類。主要任務: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承擔有關建築工程和建築構配件、建築材料質量的檢測工作;接受社會委託承擔建築質量安全鑑定工作。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人員經費自理。

(五)撤銷英德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其職責和人員併入英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英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增設施工安全管理股。

(六)撤銷英德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其職責劃入英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員分流到英德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三、其他事項

英德市房產管理中心分類改革方案另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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