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14年11月,劃歸林甸設治局管轄。1917年7月,分隸林甸縣第二區和第三區管轄。東北淪陷後,初屬畢圍保,1939年1月改隸張地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3月設定張地區,1947年6月改為第二區。1956年3月,設定花園鄉。1958年9月,將張地、莊地、花園、新生鄉合併,成立衛星人民公社。1959年2月,改稱花園公社。1967年更名為向前公社,1978年改稱前鋒公社。1981年10月,恢復花園公社名稱。1984年改為花園鄉。
行政區劃
花園鄉有11個行政村(中心村、花園村、永遠村、齊心村、永久村、光明村、前進村、衛星村、豐收村、火箭村、發展村),78個自然屯。全鄉面積67.89萬畝,其中耕地面積28.5 萬畝,草原面積30萬畝。全鄉總戶數8846戶,其中農業戶7687戶,總人口31000人,其中農業人口28576人,全鄉共有23個黨支部,724名黨員。
經濟情況
花園鄉2005年社會總產值1.95億元,其中畜牧業產值達9800萬元,占總產值的50.3%,個體私營經濟產值1300萬元,勞務輸出創產值1200萬元,種植業創產值7200萬元,實現人均收入3060元。
三、畜牧業情況
花園鄉是全市五個萬頭奶牛鄉鎮 之一,畜牧產值達9800萬元,其中奶牛業產值達5580萬元,人均牧業產值1539元。大牲畜存欄達26890頭,其中奶牛存欄18600頭,山綿羊24000 只,黃牛存欄7300頭,生豬存欄281000頭,雞、鴨、鵝存欄34.1萬隻。鄉現有標準化奶站14處,村畜牧綜合服務室6個,獸醫門診18處,鄉村從業人員52人,其中包括專職獸醫員18人,專職防疫員12人,繁育員21人,動檢人員1人。服務網點覆蓋村屯,為該鄉畜牧業大發展,實現 在全市爭排頭、在全縣爭第一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勞動成果
花園鄉始終把勞動力轉移工作作為“富裕社會,促進增收”的主要產業來抓,長期的戰略任務來抓,使勞動力轉移工作呈現出良好勢頭。全鄉共有勞動力1.7萬人,占總人口的54.8%。全鄉共轉移勞動力9400人,內部轉移勞動力5900人,占勞動力總數的34.6%,創產值5150萬元;其中從事以奶牛業為主的養殖業有5200人,創產值3700萬元;從事以綠色、特色種植為主的種植業有800人,創產值300萬元;從事商、飲、服、建築、運輸、販運等行業的有3400人,創產值1100萬元,分別占勞動力總數的30%、4.7%、20%,外部轉移勞動力3500人,占勞動力總數的20%,年創產值1200萬元,他們主要是到北京、深圳、大連、威海、大慶等地從事商、飲、服、保全、建築等行業。從事純農業生產4100人,占勞動力總數的24%,剩餘勞動力728人,占勞動力總數的4.2%,培訓農民工798人次,占勞動力總數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