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

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是芬必得®旗下產品。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牙痛、頭痛、偏頭痛、神經痛、肌肉痛、關節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基本信息

適應症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牙痛、頭痛、偏頭痛、神經痛、肌肉痛、關節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禁忌

1. 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 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或嚴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 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包括服用已知是特異性環氧化酶-2抑制劑藥物的患者禁用。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後咽下。成人一次1片,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1. 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便秘、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 罕見皮疹、蕁麻疹、瘙癢。極罕見嚴重皮膚過敏反應,剝脫性皮炎、史蒂文斯-詹森綜合徵(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皰性皮膚病,如多形性紅斑和表皮壞死松解症。

3. 罕見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長期使用時,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腫。罕見支氣管痙攣。

4. 有腸道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和克隆氏病 (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 極罕見造血障礙(貧血、白細胞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全血細胞減少症、粒細胞缺乏症,初始症狀為:發熱、咽喉痛、淺表性口腔潰瘍、流感樣症狀、重度疲勞、出現原因不明的瘀傷或出血)或肝病。

6. 極罕見嚴重過敏反應,症狀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腫、呼吸困難、心動過速、低血壓(過敏反應、血管性水腫或休克)。

7. 用非甾體抗炎藥治療,有出現水腫、高血壓和心力衰竭的報導。

8. 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統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布洛芬治療期間有發生無菌性腦膜炎症狀的個別案例,如頸強直、頭痛、噁心、嘔吐、發熱或意識混亂。

注意事項

1. 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後服用。

3. 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類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 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 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可能引起支氣管痙攣)、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6. 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近期進行過胃部手術、慢性腸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7. 既往有與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治療相關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8. 有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免疫系統疾病導致關節疼痛、皮膚改變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應慎用,因有增加無菌性腦膜炎的風險。

9. 勿過量服藥,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10.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4. 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肝或腎功能損害、尿液混濁或尿中帶血、背部疼痛、視力或聽力障礙,血象異常,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5.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黏膜損傷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6. 總體而言,小劑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會導致心肌梗塞風險增加。而在採用高劑量和延長治療時,應警惕這種風險增加的可能。

17. 準備懷孕的婦女應慎用或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因布洛芬屬於非甾體類抗炎藥,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藥後具有可逆性。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中美天津史克製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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