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遼寧省大連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大連仲裁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讀於新疆大學法律系,1986年7月至1995年7月在新疆師範大學法經學院任教,1995年9月至2002年10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訪學,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赴美國伊利諾理工大學肯特法學院訪學。
從事民商法學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20多年,在《侵權法學》、《醫事法學》、《商法學》等領域的研究成果頗豐。先後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中國醫療損害賠償法草案建議稿及說明》、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部《醫療侵權責任法律適用問題研究》、遼寧省社會科學基金、四川省教育廳重大科研項目共4項課題。2005年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專著《醫療損害賠償研究》是我國該領域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共發表《論醫療契約關係》、《我國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究報告》、《中國大陸<侵權責任法>中醫療損害責任的立法建議》及《論我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制度》等學術論文和研究報告50餘篇,並有多項研究成果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