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尼·吐魯洪

艾尼·吐魯洪,男,1969年10月出生,維吾爾族,新疆喀什人,中共黨員。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艾尼·吐魯洪,男,維吾爾族,新疆喀什人,中共黨員,1969年10月出生,現任圖木舒克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警督。1989年1月,艾尼·吐魯洪被圖木休克派出所聘用為一名契約民警。1995年5月,他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政審合格,被農三師公安系統錄用為正式民警。多年來,艾尼·吐魯洪工作表現優異,成績突出,2009年7月,被任命為圖木舒克市城區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全局國保工作,他積極會同局黨委一班人帶領民警團結拼搏、開拓創新、爭先創優。面對一個個重擔,面對一項項任務,他總是沖在前面。
2000年,艾尼·吐魯洪獲兵團公安系統十佳民警、人民滿意民警;2002年、2004年被兵團公安局授予“兵團優秀人民警察”;2003年7月被公安部授予2002年-2003年度“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榮譽稱號;2004年8月被中組部、國家人事部、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授予“全國人民滿意公務員”榮譽稱號;2005年8月被公安部授予2003年-2004年度“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榮譽稱號;2005年4月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和兵團十大傑出青年,並兩次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

人物事跡

1989年1月,艾尼·吐魯洪同志在圖木休克派出所當契約民警,由於他工作出色、精通公安業務,具有獨立辦理各種案件的能力和水平,1995年5月通過了國家公務員考試,被公安機關錄用為正式民警,分配到圖墾公安局刑警大隊工作,由於他工作成績顯著被評為1996年度優秀公務員,受到農三師公安處嘉獎。根據艾尼·吐魯洪同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1999年2月被農三師公安處黨委任命圖木休克派出所副所長職務,2000年被兵團公安機關授予十佳民警、人民滿意民警、農三師公安系統優秀管區民警、優秀公務員、農三師政法系統十佳民警。由於工作需要,2001年2月調50團其蓋麥旦派出所任指導員職務後。
艾尼·吐魯洪同志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敏銳性強,他說過“沒有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兵團農牧團場的經濟建設騰飛發展就是一句空話”。他深刻地認識到抓穩定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抓穩定工作中,艾尼·吐魯洪同志帶領民警通過調查摸底,掌握了轄區社情動態,他與幹警們一起有力偵破“7·15”專案和“3·28”系列盜竊案等重特大案件,為轄區的社會治安政治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他在圖木休克派出所當副所長時,轄區管區有8個基層單位。2001年2月調50團擔任派出所指導員期間,管區最遠的管片連隊20多公里路,妻子在另外一個團場工作,他經常下管區早起晚歸,經常回不了家,孩子病了也不顧不上,一心撲在工作上。他的責任區點多,人口狀況複雜,暫住人口、“三無”人員、情況十分複雜,他立足本職工作,認真紮實,努力做好轄區安全防範工作,做到盡職盡責,無怨無悔。
艾尼·吐魯洪同志是農牧團場一位普通農工子女,他牢固樹立了“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的思想觀念,參加公安工作十五年來,他時常把轄區人民民眾冷暖掛在心上,想民眾所想,急民眾所急,幫民眾所願,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做好事90餘件,扶貧濟困、支援災區、救濟團場孤寡老人、殘疾人,總計捐物、捐款約5900餘元。1999年8月,51團20連,一位老大娘熱衣汗(丈夫83年病逝),家境十分困難,幾個孩子少吃缺穿,艾尼·吐魯洪同志心裡十分酸楚,把自家大人小孩的衣物、鞋帽30多件送給熱衣汗老大娘家。51團12連卡斯吾素因老大爺的孫子艾孜·艾買爾失去父母,與年邁的爺爺奶奶3人共度艱難的日子,在1999年3月的愛民月活動中,艾尼·吐魯洪看到這種情景,立即從口袋裡拿出50元錢送到孩子的手中,為家人補貼生活,從此還每月去看望—次艾孜·艾買爾,每周巴扎天給孩子5至10元零花錢。
艾尼·吐魯洪在擔任圖木休克派出所副所長及駐50團其蓋麥旦派出所指導員時,積極參加兵團公安局組織開展的派出所“進百家門,認百家人,知百家情,暖百家心”的活動,他深入基層8個單位走家入戶1620戶(次),傳送張貼警民聯繫卡4400餘份,義務上門服務傳送居民身份證770餘份。積極做好轄區8個單位安全防範工作,做到群防群治,打防結合,特別是他所管的團部巴扎地區(集市)人員流動大,情況複雜多變,工作量大。為了作好管區的安全防範工作,他與責任區8個基層單位和治保組織簽訂安全防範責任書,每周下管區近30小時,每月8次對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打拐”專項鬥爭中轄區重點人員和有嫌疑的 19名人員進行發函調查了解情況,準確及時地掌握轄區社會治安動態和流動人員的情況,從而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1999年3月6日,51團9連發生一起重大傷害致死人命案。接到報案後,艾尼·吐魯洪帶領幹警趕到案發現場,開展現場勘查,並組織警力抓捕嫌疑人,此案僅用3個小時告破。1999年2月23日51團12連卡斯木巴克西和基建連吾斯曼居曼兩家的孩子酒後衝進巴扎一維族個體飯館手持刀子威脅搶劫100元錢,並打、砸爛飯館桌椅、凳子。艾尼·吐魯洪帶領幹警將兩名嫌疑人當場抓獲,繩之以法,被司法機關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4年。事後,兩名案犯的父親在私下放風說:艾尼·吐魯洪太可氣,孩子犯了錯,罰點款不就行了,還要送交司法機關,等著瞧,小心一點。艾尼’吐魯洪聽後便登門拜訪兩家老人,講清道理和法律政策,被說得心服口服。2003年2月一天,51團畜牧公司職工艾力買買提在50團4連與朋友莫合坦爾一起酗酒,喝完酒後爭吵起來,艾某便用刀子捅在莫某的胸口致其死亡。在艾某拒不交待犯罪的情況下,艾尼吐魯洪同志通過做工作和講法律、講政策,使犯罪嫌疑人艾力買買提在鐵的事實面前交待了犯罪事實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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