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
廣州市越秀區梅花村街楊箕村出租屋屋主大會將大力打擊“黃賭毒”,將房屋出租給“企街女”的,將查封3個月。涉黃房屋若想解封,需治保會、村委會同意。
當然,對於這種政策創舉有時候也是要理解的,畢竟他們還沒說單身女性租房要出示證明自己是良家婦女的某種證件,比如說“良家證”啥的。
出租房子的房主也算是普通人,如果租戶提供了合法的證明檔案的話,不能說不把房子租給人家。至於是從事何等職業,恐怕全世界房主都操心不到這個份兒上。如果連這個都要操心,等於是要求房主成為私人偵探——正常人士告訴房主職業也就罷了,但萬一要真是從事不正當活動的人租住的話,這個任務就要靠房主的偵破能力了。而出於安全的考慮,每個房主都會按照對方是說假話來進行假設,所以,怎么都是要進行跟蹤、拍照、調查、取證,然後租房的。
要是房主本人並無此等能力——順便說一句,這么做在中國是違法的——那就要請公安機關出具更具效力的證明了。
鑒於這種服務從業人員多是女性,這種證明大致就是“良家婦女證”了,可簡稱為“良家證”。幸好跟“良民證”還有一字之差,否則的話很可能勾起我們那段創巨痛深的屈辱記憶。但是不是會把廣大女同胞惹毛就很難說了,被告上法庭還是很有可能的。
據說青樓女子上了“牌坊”,這不是成心給千千萬萬有著良好品質有著高尚情操任勞任怨從一而終堅守在妻子崗位上把自己褲腰帶看得比生命還要緊的社會主義良家婦女添堵嗎?這也難怪她們被迫發出了自己最後的吼聲——“妓女憑什麼上牌坊”?
而一些有文化沒“道德”的知識分子居然膽敢和最為廣大的無產階級良家婦女們站在不同甚至是對立的立場上,呱噪著什麼“妓女憑什麼不能上牌坊”?借用良家板油的名言這是以嫖客的眼光來看牌坊,那當然不光是可以上牌坊,甚至可以上到英雄紀念碑上去。由此良家婦女甚至有理由推斷支持青樓女子上牌坊的男人一定已經或者將來是嫖客,女人一定是妓女或者將來可能是妓女至少也會搞個出軌婚外情什麼的。
儘管良家婦女一眼看穿了為牌坊喝彩男人背後的真面目,但仍然任勞任怨堅守在妻子的崗位上一輩子不動搖,這是何等偉大的胸懷和情操?如果沒有她們,長此以往,家將不家,國將不國,中華民族危在旦夕。
帝制是不能恢復了,否則有封建復辟的嫌疑,但專制可以寫入憲法;貞潔牌坊是也不能恢復了,否則也有封建復辟的嫌疑,但應該給良家婦女發個證書。
評論
都知道這件事不合理,如果推導一下就會得出這么一個荒誕的證件出來,或者推論出房主兼私人偵探的荒唐景象,為什麼還會有這樣的政策出台呢?
有很多機構在自己毫無辦法的時候,往往會祭起“連坐”制度這種法寶,把本來應該自己承擔的責任,用連坐的方式下放到普通公眾的頭上,通過這種連帶懲罰的行政規定綁架本來是無辜的公眾。
所以,這種綁架還是算了吧,乾好自己的工作才是正經事,把老百姓一起拉上沒啥好處。要是老百姓都能保證租戶全是好人的話,要這些維護社會安全的機構還有什麼用呢?
而且要是按照這種思維,王麻子剪刀都不知道關閉多少次了,我們說不定買把菜刀都要出示某種證件才可以,這樣的生活就大致算個黑色幽默。這種幽默出現在我這個小文中也就罷了,真要是過這種日子的話,估計是誰也受不了的。
一生是要辦許許多多證件的。沒出生時,父母就先替我們辦了準生證;一出生接著就辦出生證;然後是身份證;讀書時有一沓畢業證、獲獎證;參加工作要有工作證,職業資格證;買房子要辦房產證;生命結束還得辦死亡證、火化證明。生命不息,辦證不止。
“有證走遍天下,無證寸步難行”。有個笑話講:一學生去搶銀行碰到了保全,保全問:“來搶銀行?哪個學校畢業的?是不是本科以上學歷?有沒有英語六級證?”該生無言以對,保全兇狠地說:“不符合條件者,不許搶!”連搶劫也要看證件,雖然是一個笑話,卻也反映了證件泛濫的社會現實。
暫住證、健康證、臨時戶口登記證、就業登記證、擔保證、廠門出入證、住宿證、就餐證、計生證、未婚證……現在一個人要在某地正常生活與工作,到底需要多少證件,恐怕沒人能夠說得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幾乎每一種證件都代表一種權力,每一種證件都是一條收費的渠道。
辦理各種證件的目的,原本是為了規範管理,可如今這種泛濫成災的證件,卻與初衷相悖而行。重重疊疊的證件,辦下來,浪費了大家的時間、精力、錢財不說,也搞得人心灰意冷。頒證部門,是不是也應該反思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