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船舶的設計和建造過程中,因各種施工和實際需要,我們會在船體上開設多種孔。船體開孔分為結構孔和工藝孔,而大多數船體開孔是開設在船體結構內部,特別是在液艙分艙結構中。由於結構開孔相對尺寸較小,往往不被重視,但又極易導致結構強度不夠,從而給船舶的運行帶來的一定的危險性。而工藝孔的開設是船舶建造過程中一項重要的工藝措施,它可以保證船船建造質量,提高生產效率,縮短建造周期,方便工人施工,同時改善作業環境,保證安全生產。
開孔禁區
船體要害部位嚴禁開孔,如船體的中部區域,從兩舷至強力甲板的肋距範圍內,不準開孔接管。
下列區域或構件上不允許開孔。
橫向強構件
如圖1所示,用斜線標出範圍不允許開孔。這類構件大多為強橫樑。
縱向強構件
一般是指縱骨、縱通制盪艙壁和縱通桁材。如圖2所示,這類構件一般都不允許開孔。
支撐端部
圖3為支柱部構架,其支撐端部的支撐力點周圍一定範圍內都不能開孔。具體範圍,應視支柱結構而定。一般為支柱結構的1倍,如圖中斜線所示。
開孔補強
圖4上,除斜線標定禁區開孔範圍外,尚有空白(A)和密點(B)標記區域。
對於這類允許開孔區,經可靠的強度計算後,也規定了允許開孔值。圖所示,為可開孔允許值示例,其中開孔寬度與區域寬度以及開孔高度與構件高度,分別成比例關係。根據船體各個不同區域的構件設定狀況,各有不同要求。
凡認為必須補強的開孔處,一般可用與開孔截面積相等的鋼質復板或扁鋼框或套管加強,其厚度應不小於被開孔構件的厚度。
所有開孔應有良好的圓角,且以正圓、蛋圓、腰圓等孔形為佳。如必須開方孔,其四角應呈圓角,圓角的半徑尺寸不得小於25mm,可按d/10來計算圓角半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