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艙檢驗

船艙檢驗簡稱驗艙,是指對承載出口商品的船艙進行檢驗,包括對乾貨艙、油艙、冷藏艙檢驗。目的是鑑定其是否符合運輸契約規定要求,是否適宜所裝載商品,出具驗艙證書,作為承運人的履約證明和供有關方面進行貨物交接以及處理貨損事故的依據。

作用

船艙檢驗的作用是:確保出口貨物的質量,保障人身健康;證明船艙條件是否適於承載貨物,作為履行租船契約、買賣契約的憑證;維護貿易運輸契約各方的合法權益,減少因貨損事故引起的索賠與糾紛;分清責任範圍,有助於貨損事故的處。

項目和要求

(1)乾貨艙檢驗。對船艙的艙底、艙壁、艙頂、艙口框、護貨板等固定設備進行檢驗,要求船艙清潔、乾燥、無異味、無蟲害,設備齊全,適於受載擬裝貨物。如發現不正常情況時,應由船方清潔和改進。

(2)油艙清潔檢驗。檢驗船艙的艙底、艙壁、艙頂等部位,不得有影響擬裝油液的油污、銹漬和有毒有害物質,並符合清潔、乾燥、無異味的要求;對於裝運食用植物油的船艙,還必須進行食品衛生條件的檢查。

(3)油艙密固檢驗。對油艙進行緊密性檢驗.通常採用水壓、油壓或氣壓試驗,按照技術規程,施加一定程度壓力後,檢查船艙各銜接部位是否有滲漏現象,符合裝載液體商品要求的方可裝貨。

(4)冷藏艙(室)檢驗。檢查制冷機械的定期鑑定證書是否超過有效期;檢測艙(室)的溫度是否符合契約規定要求,冷凍效能是否穩定;檢查艙頂、艙壁、艙蓋、絕緣設備是否清潔衛生,有無特殊氣味及有無漏水、漏氣現象,絕熱、通風及排氣設備是否完善等;符合擬裝貨物要求的方可裝載,以保證承載貨物的衛生和安全。

(5)乾貨艙單項檢驗。對於裝載特殊商品的船艙,可按申請人的要求,作特殊單項檢驗,如:對擬裝鋼材的船艙為使鋼材不受氯離子侵蝕,可對艙底或艙內其它部位,以醮滿蒸餾水的紗布染及粉塵後收集到試管,然後用硝酸銀滴淀法,測定其氯離子含量。

驗艙工作一般憑申請辦理,但對裝運出口糧油食品、冷凍品等易腐食品的船艙,根據《商檢法》規定,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強制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裝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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