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展[福建廣播影視集團董事長]

舒展[福建廣播影視集團董事長]

舒展,男,漢族,湖北仙桃人,1951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福建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2014年5月,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福建省紀委對舒展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舒展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12月7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依決定給予舒展開除黨籍處分,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5年1月8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舒展涉嫌受賄罪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5年5月,舒展涉嫌受賄案經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2017年2月,舒展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舒展舒展

1969年3月入伍;

1990年10月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某師政治部主任;

1993年6月起任解放軍某師政委;

1994年10月起任解放軍南京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部長。

1996年12月任福建省廣播電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0年3月任福建省廣播電視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03年8月起任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兼任福建省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理事、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福建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兼職教授。

個人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5月4日,舒展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並於6月19日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而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大門入口處,有一塊耗資不菲的巨石,刻有他書寫的繁體大字“龍”,落馬後該字被迅速鏟掉。

立案偵查

2014年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4年12月7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舒展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舒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

提起公訴

2015年1月8日,原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該案經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舒展涉嫌受賄罪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宣判裁決

2017年2月,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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