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勒,M.
正文
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現象學者。1874年 8月22日生於慕尼黑。他早年受教於R.C.奧伊肯(1846~1926),後來在E.胡塞爾的思想影響下成為現象學運動的重要代表。1902年在耶拿大學講授哲學,1907~1910年任教於慕尼黑大學,1919~1928年先後被聘為科隆大學和法蘭克福大學教授。1928年 5月19日卒於法蘭克福。主要著作有:《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和實質價值倫理學》(2卷,1913~1916)、《論人類中永恆的東西》(1921)、《論價值的崩潰》(1923)、《知識的諸形式與社會》(1926)、《人在宇宙中的地位》(1928)等。舍勒從胡塞爾那裡接受了現象學的“本質直觀”方法,並把它廣泛地運用於倫理學、宗教哲學和社會學等方面。但是他拒絕胡塞爾的“純粹意識”的絕對性,承認獨立於意識的實在。他按照生命哲學的方式,把實在看作是受本能衝動驅使的人對於抵抗的體驗,與唯物主義所說的客觀實在根本不同。
舍勒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危機有強烈感受,他把主要精力放到倫理學和宗教哲學的研究上,並企圖通過重建倫理道德恢復基督教的價值,以維護資本主義的“永恆秩序”。他反對I.康德的倫理學說,主張有獨立存在的價值領域,認為對價值的認識比其他一切理論上的認識都更為優先、更為根本。他強調,“價值感情”是一切認識的基礎,“愛”是倫理學中最本質的現象,只有“愛"才能達到人的最高價值。舍勒在其宗教現象學中反對托馬斯主義(見托馬斯·阿奎那),力圖復活A.奧古斯丁的單純直觀態度,並通過對宗教行為的分析引申出關於神的證明。他在晚年提出的哲學人類學中,主張一種二元論觀點,認為在作為世界本原的絕對者中存在著強有力的本能衝動與軟弱無力的精神。他還否認有人格的神,認為人的生成同時也是神的生成。
舍勒把現象學方法運用於具體學科的研究;在德國以外,尤其是法語和西班牙語國家傳播現象學;他關於個體精神人格的論述,使他成為存在主義的先驅之一;在奠定哲學人類學和知識社會學方面,他也做出了一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