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舌下神經:
第十二對腦神經,為舌的運動神經,由舌下神經核發出,自延髓的橄欖前溝出腦,經舌下神經管出顱,下行於頸內動、靜脈之間,弓形向前達舌骨舌肌的淺面,在舌神經和下頜下腺管的下方穿頦舌肌入舌,支配全部舌內肌和舌外肌。舌下神經只受對側皮質腦幹束支配。
舌下神經系第12對顱神經。檢查時囑患者伸舌,注意觀察有無伸舌偏斜,舌肌萎縮及肌束顫動。單側舌下神經麻痹時伸舌舌尖偏向病側,舌下神經核上性病變時,伸舌舌尖偏向病灶對側。雙側麻痹者則不能伸舌。
二、舌下神經損傷:
(一)中樞性舌下神經損傷:
1.雙側性核上性癱瘓和一側核上性舌肌癱瘓:
可由各種病因引起,但最常見於因數次或數處腦卒中的後遺症、肌萎縮側索硬化症、瀰漫性大腦血管硬化、多發性硬化、多發性腦梗死、梅毒性腦動脈炎、延髓空洞症、脊髓灰質炎、腦血管疾病、腦出血、腦栓塞、顱內腫瘤和顱腦損傷等延髓性麻痹。
2.舌下神經核性病變:
延髓血管性病變、延髓空洞症、進行性延髓麻痹症;顱頸部的畸形如顱底凹陷症、先天性小腦扁桃體下疝畸形;顱底部的轉移癌浸潤(如鼻咽癌);枕骨大孔附近的病變,如腫瘤、骨折、腦膜炎、頸部腫瘤。
(二)周圍性舌下神經損傷:
主要由舌下神經周圍性病變引起,最常見的原因有顱底骨折、動脈瘤、腫瘤、頜下損傷(槍彈傷)、頸椎脫位、枕骨髁部骨折、枕髁前孔骨膜炎以及顱底或頸部施行手術時無意或有意地(如作舌下神經與面神經吻合術)受到損傷等,還有舌下神經原發性腫瘤。周圍性舌下神經損害體徵除舌肌癱瘓為單側外,其餘與舌下神經核的損害基本相似。
(三)預後治療:
1.延髓麻痹的處理:
延髓麻痹最嚴重的症狀常為言語障礙、吞咽障礙,常有食物及大量唾液滯留於口腔內,引起頻繁的嗆咳,然而咳嗽又往往無力,常發生吸入性肺炎和窒息,最後咀嚼也發生困難,患者無力咬硬食,只能進軟食與半流質食物,嚴重時須賴鼻飼管維持進食,最後因衰竭而死亡。延髓麻痹時除針對病因治療外,對症處理亦屬重要。對於吞咽困難、呼吸困難的病人須做相應的處理如鼻飼流汁、靜脈補液、預防感染,甚至必要時做氣管切開等。
2.舌下神經重建:
舌下神經系單純的運動神經,損傷後應爭取重建,尤其是同時伴有舌咽神經、迷走神經損傷,或對側舌下神經亦已受損時。
3.針對引起舌下神經損傷的病因治療:
(1)顱頸交界區腫瘤:包括起源於枕骨大孔的腫瘤、由枕骨大孔上方向椎管內生長的腫瘤與由高頸段向顱後窩發展的腫瘤。本部位腫瘤不論腫瘤的病理類型如何均需要行手術切除,伴有腦積水者應及時行腦脊液分流術。
(2)頸靜脈孔區腫瘤:頸靜脈孔區良性腫瘤一經確診,即應手術切除。
(3)舌下神經瘤:治療應爭取手術全切除。
(4)先天性枕骨大孔區畸形:系指發生於顱底的枕骨大孔區及上頸椎(顱頸移行部特殊區域)先天發育異常,常伴神經系統的損害,或為該部位單獨發生的神經系統畸形。其中包括扁平顱底、顱底凹陷、寰枕融合、頸椎分節不全、寰樞椎脫位和小腦扁桃體下疝畸形。扁平顱底:此種畸形如單獨存在時一般不出現臨床症狀,故無須特殊處理。顱底凹陷:對此型顱底陷入行後路減壓,有效性不大,且有一定危險,只有經口咽入路切除增生的齒狀突方能奏效。寰樞椎脫位可行寰樞椎前後路融合術。小腦扁桃體下疝畸形可行後顱窩減壓-小腦扁桃體部分切除術。
(5)真、假性延髓性麻痹:治療引起延髓及延髓以上的顱內原發性疾病和控制顱內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