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賓區農業局

一、基本情況:
農業局內設機構6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規劃與信息股、計畫財務股、人事與科教股、農村經營管理與法制股、農業行政執法大隊。下轄11個二級業務單位:農廣校、土肥站、蠶業站、農技站、經作站、植保站、種子站、推廣中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經管站、農科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研究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措施,負責全區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農業生產市場體系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參與組織農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指導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的現代化建設;負責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匯報;掌握、反映農業、農民、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
(三)指導全區農村改革,負責制定有關農村改革方案,協調農村各項改革試驗的實施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各類經濟組織建設;貫徹落實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及政策,協調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指導農村各項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財務、資產管理及審計工作。
(四)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執法監督檢查;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按照國家和農業部頒布的農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種子、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對本區內生產及外調的種子、農藥、有關化肥產品進行登記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業各類產品、無公害產品和綠色食品的質量檢測和監督及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植物內部檢疫。
(五)負責指導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業資源保護工作;承擔和指導農業重大技術項目及示範園(區)建設;組織農業區域性開發工作;研究實施農業工程和農民增收奔小康措施。
(六)擬訂農業科教、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組織農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農業教育與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區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戰略和對策,組織開展有關農業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管理所屬事業單位。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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