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處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事務工作,為市人民政府機關的高效正常運轉提供參謀助手、協調服務和後勤保障。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安排及會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州委、州政府和市委交給市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以及市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議、決定。
(四)處理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承擔市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和機要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市人民政府領導研究決定。
(六)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各項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執行和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反饋報告。
(七)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機關後勤保障,以及有關單位的財務核算管理、市政府機關大院的後勤保障和宿舍區綜合管理。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OA辦公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和市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興義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十)協調處理寄交市政府的民眾來信,接待到市政府機關的民眾來訪,對來信來訪反映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供市政府參考。
(十一)收集社情民意和重要情報信息,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協助處理各鄉鎮(街道辦)、市直各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負責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諮詢和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擬發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前置審查工作和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和各部門法治機構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市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行政執法案卷卷宗評查工作;參與市人民政府重大經濟契約的談判和簽字,審查和準備談判所需要的有關法律依據和法律文書;接受委託代理市人民政府辦理民事法律事務;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確權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承辦交市政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有關法制和建設、提案辦理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負責擬定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法規、政策和規劃建議,指導、督促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公共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市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公共事件;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決定的督查工作;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並指導、督促全市政府系統應急值守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負責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接待工作,制定全市外事工作規章、規劃、措施和辦法,協調全市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負責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務;負責統籌安排市四大家領導的外事活動、協調接待來我市公務活動的外事人員;承辦市四大家領導出訪、市內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核報批事宜;認真貫徹執行外事僑務工作方針政策,督促檢查外事僑務政策的貫徹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事僑務接待服務方面的工作;承擔市級重要接待任務,承辦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重要接待任務,協助安排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接待工作;負責有關外事僑務接待文電及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行使全市人民防空的行政執法工作;編制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審核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監管全市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監督檢查全市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和防空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管理;協調利用電信、移動、聯通、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全市人民防空通信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進行管理,監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對市直單位和民用建築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設計的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負責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徵收;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地下室空間開發建設中的人民防空事項;負責人民防空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州關於加強全民國防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負責指導和檢查各鄉鎮(街道辦)和市直有關單位國防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國防教育宣傳活動,協調市國防教育委員會成員單位以及其它有關社會團體按照《國防教育法》和《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明確的職責,開展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有關國防教育方面的文電、會務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負責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協同發改、交通運輸、電信、移動、聯通以及相關通信等部門貫徹國防要求,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擬定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調動工作;戰時組織協同有關部門動員交通運力、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戰備物資及專業保障隊伍支援部隊作戰;平時參與交通保障、搶險救災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公產管理、公務用車調配和市政府大院的規劃、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
(十九)為興義電廠建設提供綜合協調服務。
(二十)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及行業發展動態,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協調配合好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
(二十一)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事業單位簡介
市政府機關事務保障中心(副科級事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編委辦、市機要局、市保密局、市委政研室、市信訪局、市文聯、市史志辦、市政府外事僑務接待辦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主要做好市政府機關大院的水電房屋維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和電梯的維護保養、市委禮堂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宿舍區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興義電廠建設辦公室(正科級事業機構)
負責協調完成興義電廠新建工程立項有關手續和項目建設涉及的土地徵用、移民安置、公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施工通訊、施工用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興義電廠新建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與地方相關的其他問題。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興義電廠建設領導小組匯報興義電廠新建工程進展情況、並完成市人民政府臨時安排的工作。負責貴州興義電力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及其股東在興義市境內其他投資項目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股
主要職責
負責辦公室文書、接待、車輛管理等內務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興義電廠新建工程建設涉及的土地、水、路、通訊等工程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辦交辦的工作。
(2)對外聯絡股
主要職責
負責與貴州興義電力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及其股東、國家電力規劃設總計院、西南電力設計院等設計院所、省、州、市有關部門、有關鄉鎮開展興義電力新建工程建設的聯絡工作。
興義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負責為興義市工農業生產和社會生活提供人工影響天氣保障服務,制定本市轄區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技術裝備維修和維護,工作協調和管理,指揮調度,技術人員培訓,專用物資採購,儲運及管理;負責人工影響天氣空域協調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工影響天氣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以及綜合效益評估工作;承擔上級氣象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興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查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