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興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承擔著全縣地方稅收及部分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任務。目前,全局共有管戶2100戶,幹部職工66人。機關內設5股2室、3個直屬分局、6個基層稅務所。
近年來,在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積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十二五”時期“1436”工作思路,在依法治稅、組織收入、科學管理、創優稅收環境等方面都取得了明顯成效。為興縣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先後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記“集體二等功”、“山西省文明和諧單位”、機關檔案管理“省一級標準單位”;被呂梁市委評為“先進集體”、被市局評為“目標責任制考核優秀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支持經濟建設先進單位”,政風行風評議連續七年第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處理局機關的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政務信息、簡報;組織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承辦對外事務;負責機關後勤行政工作;
主任:白興利
負責局機關人事教育工作,主要負責幹部管理、教育培訓、計畫生育、黨建及日常隨機性工作
股長:白翠萍
負責稅務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地方稅收部分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負責制定本局有關綜合性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並組織落實。
股長:王樹蘭
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編制、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稅收計畫及檢查、督促、分析計畫的執行情況;匯總分析全縣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監控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和檢查;指導和組織全縣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計畫、統計、會計工作的開展;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力、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拔。
股長:李芬蘭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管理,制定具體執行辦法,處理稅收政策執行中的有關事項。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業務,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價格調控基金、基金、河道工程管理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民兵預備役統籌費、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等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處理執行政策中的有關事項。
股長:溫富平
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負責“兩權”(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執法監督檢查,信訪案件的受理和查處及日常隨機性工作。
主任:秦武平
負責局機關信息管理,計算機通用軟體的使用及電腦設施維護工作。
主任:秦武平
直屬機構
(一)稽查局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及涉稅事項進行檢查處理,以及圍繞檢查處理開展的其他相關工作。
局長:康海榮
負責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主要負責以下事項: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報,辦理備案事項;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局長:呂愛雲
負責全縣範圍內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稅源管理和房地產交易環節,房地產建築、安裝企業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物業公司、混凝土攪拌企業,國土資源局、房地產管理局、城建局下屬企事業單位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局長:趙艷芹
機構法定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省、市、縣委、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規和有關指示、決定。
二、按規定負責省人民政府交付徵收的地方性規費。如煤炭水資源補償費、教育費附加、價格調控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工會會費等。
三、堅持依法治稅,嚴肅稅收法紀,加強徵收管理,組織地方各項收入。
四、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情況。
五、承擔省、市、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