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茂昭詔

《與茂昭詔》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與茂昭詔

敕茂昭:盧校至,省所陳奏,具悉。卿翼戴君親,出入將相,久專戎閫,累覲王庭,忠勞必竭其智謀,誠懇每形於章表。近者志在憂國,慮及安邊,請率精兵,親防點虜。朕以卿當管軍鎮,寄重事殷,實藉撫綏,用安封部,雖未允所請,而深嘉乃誠。今瑩鈷奏恆州,具申事體,曲盡忠勤之節,備知丹赤之心。言念再三,發於嗟嘆,眷重之至,並在予懷,想宜知悉。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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