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衛生局

自貢市衛生局是四川省自貢市人民政府直屬的主管醫療、衛生及中醫藥管理等工作職能部門。

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23號)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委發〔2010〕13號),設立自貢市衛生局(簡稱市衛生局),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自貢市衛生局掛自貢市中醫藥管理局(簡稱市中醫藥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我市實施意見及有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藥物政策,對藥品、醫用器械自行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擬訂並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並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貫徹國家、省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責任,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受委託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省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我市實施意見,組織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對全市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指導實施國家、省、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加強行業作風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自貢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28 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 名(副縣級),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3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 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貢市衛生局設1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及重大政策;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衛生目標管理和實施;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

規劃財務科

(基本藥物制度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組織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指導衛生財務工作,負責衛生事業經費、衛生建設項目、衛生引進外資及衛生扶貧工作的監管;負責直屬單位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藥品法典和國家藥物政策,推廣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用器械集中採購管理及實施,貫徹落實藥品、醫用器械、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目錄;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受理藥品和醫用器械集中採購活動中的投訴、舉報。

疾病預防控制科

(掛自貢市衛生應急辦公室和重大傳染病防治科牌子)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防治規劃、政策,並組織指導規範、標準和干預措施的實施;負責重大疾病防治項目、免疫規劃、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重大疾病(愛滋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有關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和分析評估,組織對不明原因疾病、新發疾病的調查和防治指導,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對較大災害和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開展衛生應急科學研究。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婦幼衛生髮展規劃、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初級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運行監管和技術指導;指導農村衛生、社區衛生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城鄉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指導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和鄉村醫生註冊管理及相關工作;指導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和指導母嬰保健工作,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組織實施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科

擬訂全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負責血站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實驗室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爭議申請的審查、受理和組織調查工作;組織開展城市醫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協助對重大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承擔醫療服務監督管理的責任,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的監督與評價工作;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和監管;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醫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衛生科研計畫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擬訂全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加強成人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負責全市臨床檢驗和臨床藥學管理工作。

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市中醫藥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中醫藥工作制度,負責全市中醫藥行業管理、質量監督工作;指導中醫醫院和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監督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及中醫、中西醫結合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實施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服務規範;擬訂全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指導和管理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

衛生監督科

制定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和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管理衛生行政執法隊伍;組織開展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控制,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制定衛生系統普法規劃,負責衛生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衛生行政應訴、重大衛生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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