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自貢市委辦公室、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自委辦〔2010〕53號)和《中共自貢市自流井區委、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井委發〔2010〕59號),設立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自貢市自流井區公務員局(簡稱區公務員局)牌子。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人事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二)將區勞務開發領導小組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農勞辦)及其承擔的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相關職責整體劃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五)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六)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七)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八)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並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九)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創業、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提出就業資金安排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和調控,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完整。
(六)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完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體制改革中涉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等問題的政策研究。
(七)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八)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
(十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歸口負責各類人才隊伍和群體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幫扶、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考核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普法宣傳等工作,牽頭承辦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及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統計匯總工作。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及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承擔區級和在區有關單位軍轉幹部安置、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行政審批工作和年度計畫;承擔區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審批許可事項。
(三)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就業促進股
負責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批准和管理轄區內職業中介機構;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參與各項免費再就業補貼資金的審核;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區就業管理政策;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預警機制;負責全區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和給付標準工作;負責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負責落實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區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監督和管理轄區內的職業培訓機構;貫徹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四)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社會保險股
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含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執行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貫徹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負責有關農村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審核和給付標準工作;負責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並擬訂實施全區規劃和標準;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的審批、監督、檢查;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助做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定並負責考核和監督;負責組織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審核工作;負責對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並擬訂實施全區規劃和標準;貫徹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負責工傷認定工作;協助做好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定並負責考核和監督;負責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貫徹落實農村(含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政策並擬訂實施全區規劃和標準;貫徹落實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征地方案中有關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負責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五)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公務員管理股
貫徹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職位聘任等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承擔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辦區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轉任等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公務員懲戒、申訴控告、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行監督;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具體事宜;承辦公務員信息統計、綜合文字和相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全區公務員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和公開選調工作;承辦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有關管理工作;承辦區級機關公務員招錄有關工作;承辦全區機關公務員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管理工作。
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負責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考核等次認定備案工作;承擔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工作;組織公務員對口培訓、區級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獎勵制度,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初步審核以國家名義、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名義獎勵的單位和人選,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授予、表彰事宜。
(六)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工資關係與工資福利股
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齡計算、離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獲獎提高退休費待遇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津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的津貼補貼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有關政策,負責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管理;參與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分配;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參與勞動模範的推薦評定。
(七)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自流井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才資源規劃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承辦區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選以及人事調配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八)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勞動監察與基金監督股(調解仲裁管理股、自流井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完善內控制度,組織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負責全區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依法查處和督辦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有關政策和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工作;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其他監督檢查工作。
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指導和協調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及其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有關管理工作;承辦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協調處理工作;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和排查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受理、接待、協調和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牽頭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維穩、綜治工作;檢查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