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十三)指導全市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六)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和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23號)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委發〔2010〕13號),設立自貢市文化新聞出版局(簡稱市文化新聞出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自貢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掛自貢市文物管理局(簡稱市文物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廣播電視局承擔的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劃入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三)將原市廣播電視局承擔的廣播電影電視執法職能劃入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四)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規章草案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五)增加對從事演藝、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六)增加擬訂自貢世界地質公園發展規劃,負責自貢世界地質公園建設管理的職責。
(七)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八)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文物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及著作權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文物和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藝術教育及藝術科研事業的發展;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管理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指導文化產業發展及文化產業園區建設,推進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協調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開發與實施;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管理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規劃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擬訂世界地質公園發展規劃,負責地質公園建設管理,落實地質遺蹟保護的政策法規。
(十)擬訂文化市場和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組織協調文化市場和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十一)負責對出版活動、出版物內容、印刷複製業、網際網路出版活動、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和市內報刊社、通訊分支機構和記者站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二)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的發展;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三)指導全市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五)管理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六)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和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文化新聞出版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
(二)藝術和社會文化管理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
擬訂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調控藝術事業、社會文化事業結構和布局;指導市直屬藝術、民眾文化單位和藝術學校的業務建設;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指導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村文化活動室建設;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發展;負責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與合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創作規劃,管理藝術創作與生產,指導重大題材劇(節)目的創作、演出;對從事非經營類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三)文化市場產業科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展覽、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的發展,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和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指導、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開發與實施;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牽頭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的統計工作;對從事經營類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四)文物科
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宣傳、對外交流和博物館收藏、陳列、科研、教育普及等業務工作;管理並監督全市文物經費使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案件;擬訂世界地質公園發展規劃,負責地質公園建設管理,落實地質遺蹟保護的政策法規;承擔市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新聞出版科(著作權科、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出版活動、出版物內容、印刷複製業、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全市教科書的印刷和發行工作;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負責對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
擬訂文化、新聞出版規範性檔案;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政策法規研究和普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和其他涉及行政法規方面事項的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授權範圍統一受理和依法辦理經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最佳化辦事流程,編制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定期向本部門相關科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指導下級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八)計畫財務科
編制全市文化設施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落實文化新聞出版業發展改革的相關經濟政策;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指導全市文化系統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全市文化事業統計工作。
(九)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思想作風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和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人才培訓、職稱評聘相關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知識分子和優秀人才管理工作;承擔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領導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群團組織。

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自貢市文化新聞出版局(自貢市文物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兼市文物管理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3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市廣電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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