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觀點,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材料,從客觀性和可知性兩方面比較全面地闡述了關於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唯物主義理論,並且回顧了在規律問題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激烈鬥爭的歷史,批駁了錯誤的觀點。全書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在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問題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對立”。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鬥爭歸根結蒂反映了社會上敵對階級利益的衝突,而在關於自然和社會現象中是否存在規律性這一問題上,從來就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鬥爭的舞台。唯物主義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它以堅決肯定世界及其規律的可知性作為其基石。唯心主義則否認客觀事物規律的存在。辯證唯物主義是關於自然、社會和認識發展最一般規律的科學,它是完全嶄新的哲學,它彌補了在此之前的唯物主義的諸多不足。第二部分是“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客觀性”。認為物質是運動的,運動是遵循一定規律的,規律是客觀世界各種現象相互聯繫與相互制約的表現形式,對客觀世界規律性的理解,是通過揭露存在於所研究的現象及其周圍環境之間的內部的、本質、必然的聯繫才獲得的。規律的客觀性表現為:只要產生規律的一定條件存在它就發生作用,不能消滅或創造規律,也不能違反它。所以既要尊重客觀規律性,又要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反對宿命論和庸俗唯物主義。第三部分是“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可認識性。”認識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即(一)生動的直觀——感性認識階段,(二)抽象的思維——理性認識階段,(三)實踐——最後檢驗真理的階段。對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認識要堅持相對真理和絕對真理的統一,粉碎對客觀世界規律的不可知主義,同時反對教條主義、相對主義和經驗主義,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
出版信息
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3月第1版,7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