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報警溫濕度記錄儀

自動報警溫濕度記錄儀

自動報警溫濕度記錄儀,即自動長期測量和記錄數據,可設定溫度濕度的上下限,超過設定值可自動觸發相應的報警設備向管理人員發出報警信號。主要用於監測空調製冷系統,執行一系列測量任務,如測試平台或生產過程的品質管理,以及監測存儲和運輸過程。記錄的數據可以通過電腦來分析處理。

引言

相關條例

疫苗儲存、運輸的設施設備
第十八條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具備符合疫苗儲存、運輸溫度要求的設施設備:(一)用於疫苗儲存的冷庫,其容積應與生產、經營、使用規模相適應;(二)冷庫應配有自動監測、調控、顯示、記錄溫度狀況以及報警的設備,備用發電機組或安裝雙路電路,備用制冷機組;(三)用於疫苗運輸的冷藏車;(四)冷藏車應能自動調控、顯示和記錄溫度狀況。
第十九條 設區的市級、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具備符合疫苗儲存、運輸溫度要求的設施設備:(一)專門用於疫苗儲存的冷庫或冰櫃,其容積應與使用規模相適應;(二)冷庫應配有自動監測、調控、顯示、記錄溫度狀況以及報警的設備,備用發電機組或安裝雙路電路,備用制冷機組;(三)用於疫苗運輸的冷藏車或配有冷藏設備的車輛;(四)冷藏車應能自動調控、顯示和記錄溫度狀況。
體外診斷試劑經營企業(批發)驗收標準
第十一條 應設定儲存診斷試劑的冷庫,其容積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但不得小於20立方米。冷庫應配有自動監測、調控、顯示、記錄溫度狀況和自動報警的設備,備用發電機組或安裝雙路電路,備用制冷機組。
藥品是人類用於預防、治療、診斷疾病的特殊商品,儲存環境的好壞會嚴重影響藥品的質量,在藥品企業進行GSP/GMP認證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和倉庫換址認證時都被要求安裝可以自動監測、顯示、記錄溫度濕度狀況並能自動報警的設備。國家藥監局以及各個地方藥監部門都對此有明確規定。自動報警溫濕度記錄儀就是在這樣的形式下應運而生的。

概念

定義
自動報警溫濕度記錄儀,即自動長期測量和記錄數據,可設定溫度濕度的上下限,超過設定值可自動觸發相應的報警設備向管理人員發出報警信號。主要用於監測空調製冷系統,執行一系列測量任務,如測試平台或生產過程的品質管理,以及監測存儲和運輸過程。記錄的數據可以通過電腦來分析處理。
技術指標:
記錄顯示溫度範圍:-40℃---100℃
記錄顯示濕度範圍:0---100%RH
精度:溫度:±0.5℃ 濕度±3%RH
液晶顯示解析度:溫度0.1℃ 濕度0.1%RH
記錄容量:9898組——206000組
記錄時間間隔:2秒——24小時連續可調
通訊接口:RS-232或USB接口
電池壽命:一年左右(視具體使用情況而定)
報警方式:蜂鳴、聲光、簡訊

分類

聲光報警溫濕度記錄儀簡訊報警溫濕度記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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