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經營型

開發商、業主將自有的物業不是委託給專業的物業管理企業管理,而是由自己單位內部設立物業管理部門來管理。其與委託管理型的基本區別有兩點:
第一,是在物業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的關係上。自主經營型是二權合一,委託管理型是二權分離。
第二,是在法人地位上。自主經營型物業所有權人和經營人是同一個法人,委託管理型是兩個各自獨立的法人。自主經營型按其對物業的使用和經營方式又可分為:
(1)自有自用型
這一類大多數是收益性物業,如商場、賓館、度假村、廠房、倉庫等。這些單位往往在自己企業內部設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物業管理部門來管理自己的物業;
(2)自有出租型
開發商、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合而為一,來經營管理自己的出租物業,實質上是一個擁有自己產業的物業管理企業。
自主經營型的物業管理區域一般規模都不大。如果本單位所屬的物業管理部門成為獨立的法人單位,這個物業管理企業與原單位(開發商、業主)就應該訂立委託管理服務契約。自主經營型也就向委託管理型轉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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