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三)管理和統籌安排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 (六)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調查研究、信息綜合、宣傳報導和人員培訓。 (七)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委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臨發([2002]2號)和《關於印發<臨澧縣縣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02]3號)精神,設定臨澧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簡稱縣農業綜合開發辦)。縣農業綜合開發辦為縣財政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主管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一、職能調整
原縣財政局承擔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職能劃入。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農業綜合開發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二)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審核上報年度計畫,批覆項目所在鄉鎮農業綜合開發年度實施計畫。
(三)管理和統籌安排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
(四)組織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項目立項、項目論證;檢查在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簽發項目驗收合格證。
(五)負責組織、編報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效益。
(六)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調查研究、信息綜合、宣傳報導和人員培訓。
(七)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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