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水利局

(四)臨澧縣水利工程管理站(簡稱縣水管站),正股級。 (六)臨澧縣水利綜合經營管理站(簡稱縣水利綜經站),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水利局管理。 (八)臨澧縣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站,為具有行政職能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水利局管理。

機構職能

臨澧縣水利局的職能有: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水利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縣和跨鄉、鎮(區)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制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
(三)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溪河庫塘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指導城鎮防洪,負責全縣防洪工程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區)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縣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綜合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初審縣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編制和審查縣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溪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協同縣血防辦結合河道治理做好血防滅螺工作。
(九)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全縣溪河及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
(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對局黨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檢查;承辦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房產、後勤管理、防汛通訊專用網、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綜合治理和創建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工作;承擔直屬單位的幹部理論培訓、專業技術幹部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縣水利行業職工培訓、負責水利行業有關的職業技能鑑定;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計畫生育和群團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制定全縣水利科學技術、教育發展規劃;承辦科教興水工作;承辦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負責水利科技資料管理;指導縣水利學會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設計畫,組織制定主要溪河的流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承辦水利工程項目建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綜合統計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對水利建設資金使用進行管理;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歸口管理全縣水管單位的各類水費徵收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歸口管理機關及局直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局直單位幹部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工作。
(四)水政水資源股
負責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跨鄉鎮間水事糾紛;組織承辦縣水利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城鄉供水的水源規劃和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定全縣和跨鄉鎮的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溪河庫塘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負責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組織水土保持工作。
(四)臨澧縣水利工程管理站(簡稱縣水管站),正股級。由水利局管理。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山丘區水利建設與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負責山丘區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編制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節水灌溉、城鄉供水、農村飲水工作;協助省廳、市局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全縣大中型灌區及灌溉骨幹工程發展規劃和續建配套及更新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編制上報中型水庫渡汛方案,審查小型水庫渡汛方案;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設;指導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灌區管理體制改革;參與水價改革。
(五)臨澧縣機電排灌管理站(簡稱縣機電站),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水利局管理。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湖區排漬、排洪、撇洪、灌溉工程以及山丘區水輪泵、提灌、噴灌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查工作;負責全縣機電排灌、水輪泵、噴灌撇洪工程的管理;負責全縣地方電網水電電氣化工作;指導協調農電體制改革、農網建設改造工作;承擔地方電站、電網的安全生產及技術指導;負責地方骨幹電站汛期的渡汛計畫制定及防洪安全指導和旱期的水文調度與縱橫銜接;負責地方電站、電網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地方電力的統計、分析工作。
(六)臨澧縣水利綜合經營管理站(簡稱縣水利綜經站),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水利局管理。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利經濟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貫徹落實發展水利經濟的政策法規;制定全縣水利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水利經濟政策和水利產業結構調整的意見、建議和方案;負責全縣水利經濟的諮詢、統計和監督工作;參與組織縣水利行業的重大商貿活動;組織全縣水利經濟管理人才的培訓;管理全縣水利物資市場。
(七)臨澧縣水利水電勘察設計室(簡稱縣水電設計室),正股級,由縣水利局管理。主要職責:承擔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的勘察、測量任務;負責重點水利、機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技術論證、設計檔案的編制,進行技術設計工作;牽頭組織落實水利科研項目,抓好科技實施、驗收與鑑定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臨澧縣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站,為具有行政職能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水利局管理。其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貫徹落實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全縣節水灌溉、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負責編制上報全縣節水灌溉、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工程年度建設計畫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供水工程範圍和水資源進行有效保護,保證飲用水安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