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原由縣人事局承擔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管理職能。 3、原由縣民政局承擔的農村社會保險管理職能。 (十一)負責制訂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社區服務工作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社區服務網點。

簡介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委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臨發[2002]2號)和《關於印發<臨澧縣縣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02]3號)精神,設定臨澧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簡稱縣勞動社保局)。縣勞動社保局是主管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由縣人事局承擔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管理職能。
2、原由縣財政局承擔的公費醫療管理職能。
3、原由縣民政局承擔的農村社會保險管理職能。
(二)劃出的職能
1、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業安全監察、礦山安全監察職能由縣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承擔。
2、職業衛生監察(包括礦山衛生監察)職能交由縣衛生局承擔。
3、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能交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三)轉變的職能
1、不再對企業招用職工進行審批,改為依照勞動力市場管理法規和實行勞動契約制度進行管理。
2、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職業技能培訓質量評估的組織實施,地方性職業技能標準的具體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教材的組織選編工作交由局屬事業單位負責。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勞動社保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改革總體方案,結合本縣實際,擬定相應辦法和具體改革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地方性實施辦法、行政規章和基本標準,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職權,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規範,指導和監督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工作;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
(三)擬定促進全縣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制訂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劃;負責對勞動服務企業、再就業基地和承擔就業安置任務的用人單位提供政策指導和服務。制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訂全縣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和跨地區就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按分工對本縣公民縣(境)外就業和縣(境)外人員來縣就業進行管理;負責全縣就業和再就業經費管理。
(四)貫徹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組織擬定全縣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競賽等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和監管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負責特種職業(工種)資格認定工作;推行勞動預備制度;指導全縣就業訓練中心、再就業培訓基地、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能為主的職能培訓機構的工作;制訂企業職工、社會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及農村剩餘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發展規劃及政策;指導全縣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
(五)擬定全縣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劃;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負責勞動契約鑑證、集體契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仲裁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訪工作;指導企業勞動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政策;負責歸口管理政策性安置及調配工作。
(六)組織擬定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參與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分配關係;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並監督實施;審核企業工資基金和縣屬企業工資總額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福利政策的落實。
(七)貫徹和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及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指導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按分工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八)制訂全縣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規範化管理服務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和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負責擬定全縣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劃。
(九)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和內部審計;制訂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
(十)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絡的建設與管理;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
(十一)負責制訂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社區服務工作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社區服務網點。
(十二)歸口管理臨澧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服務中心、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處、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站。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姓 名 性別 職 務 電子郵件
鄧少劍 局長、書記
楊宏金 副書記、副局長、就業處主任
文國初 副局長
王如俊 副局長、醫保處主任
顏銀平 副局長
黃珍英 副局長、工傷保險處主任
趙建國 工會主席
楊學軍 紀檢組長
王叔元 黨組成員、機關社保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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