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對策,擬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髮展戰略。
(二)負責處理各類道路交通違章,指揮疏導交通,維護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交通秩序;事與研究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城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規劃設定和管理,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參與全縣道路檢查站(卡)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參與對停車場(庫)、車輛停靠站點的規劃建設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參與停車場規劃、設計、建設的審查監督工作;參與城區計程車輛、城區客運車輛使用號牌的管理,查處無使用號牌和不按規定站點停靠等違章行為。
(四)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參與查處特大交通事故;指導全縣機動車駕駛員協會工作和開展交通宣傳教育活動。
(五)負責實施交通警(保)衛工作和公路上的綜合執法,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處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動車管理的各種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法對全縣的機動車進行登記管理(註冊、過戶、轉入、轉出、變更、抵押、停駛復駛、註銷登記等);負責對全縣新上戶及外地轉入的機動車與全國機動車盜搶資料庫、進口機動車資料庫進行檢索、查詢;承擔全縣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檢驗;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的管理;負責全縣特種車輛安裝警燈、警報器和使用證審核、呈報工作;對全縣機動車生產、改裝、維修、報廢進行安全技術監督;負責全縣機動車檔案管理;依法對委託農機部門管理的拖拉機及其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
(七)依法受理初次報考機動車駕駛員的資格審驗、考試、發證;負責對在冊駕駛員進行日常管理(年審、安全教育、增駕、復驗、轉藉異動、換補、違章記分、駕駛證的弔扣、吊銷、註銷和撤銷、登記、呈報等);參與對機動車駕駛員學校的監管;負責對全縣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各類資料歸口管理,建檔保管和數據的登記、統計以及分類上報工作。
(八)負責全縣公安交譬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組織實施全縣公安交通執法活動,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九)負責全縣的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研究、規劃和組織推廣、套用,以及通信、計算機套用的規劃指導.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臨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位於縣朝陽西街金穗賓館對面,級別正科級,為臨澧縣公安局直屬機構。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是縣公安局主管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工作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職責,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現內設6個股室、7箇中隊。
一、辦公室 主任楊鋒
工作職責是貫徹落實大隊黨組的決議,負責掌握全縣道路交通管理情況及其動態的信息反饋、擬制大隊工作計畫,總結工作經驗,推介宣傳先進典型,會同有關業 務股室做好大型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和會務保障;負責機關各類檔案、資料的呈遞、閱辦及機要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槍枝、彈藥和警械警具的管理,被裝 物資的計畫、採購、保管、發放工作,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工作;負責院內維修管理和基礎設施以及水電、機械設備的維修保管,負責機關報刊、雜誌的征訂、收發 工作;負責大隊機關行政管理、後勤保障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值班計畫;保管大隊行政印章;負責內駕車輛和人員的管理,配合紀檢檢查警容風紀;負責大隊門面出租管理和聘用人員的管理;開展交辦任務的督查工作;管理大隊指揮中心,負責大隊微機運行管理,確保運轉正常和不發生網上泄密事故;開展隊伍內部的信息宣傳;負責大隊食堂管理和日常大隊公務接待活動。
二、政工室 主任徐德紅
工作職責是組織調查研究, 掌握幹警思想動態,培養發現典型,提出隊伍建設意見,及時發現、培養、總結、推介先進典型;配合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二層骨幹的考察,提出任免調配意 見;負責掌握全縣交警系統人員編制、機構設定等情況,提出調整增補意見,保管本系統的人事檔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有關人員調動、轉正定級、任免、獎懲、 勞動工資、退休、撫恤、技術職稱評聘等手續,協助幹警解決子女就業、就學;辦理大隊幹警警銜申報手續;負責統戰、老乾、計生、團委和工、青、婦工作;負責 全縣交警系統的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大隊的崗位目標考核標準,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幹警各種證件、警用物資、武器警械等發放範圍的審核工作;完成大隊黨 組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室 主任梅迪華
工作職責是認真貫徹落實財計工作 的法律、法規、制度;負責管理大隊各項經費的預、決算計畫,保證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負責審計各股、隊、室的財務帳目和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基建計畫的 報批,基建經費的籌措和預、決算工作;負責大隊控購商品的報批,各類固定資產的登記、統計以及資料的收集建檔保管工作;負責各類交通管理收費標準的制訂、 報批和收取工作。負責大隊水電費、門面出租租金、廠地出租費等費用的收繳工作;負責各類票據的保管、下發、回收、現金安全儲存、領取和日常經費開支的審核 工作,按政工室提供的文字依據發放工資和各類津補貼;協助紀委監察部門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和案件。
四、安宣股
工作職責是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負責掌握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對策、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股隊室預防事故,做好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民眾性的交通安全組織,經常性的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人民民眾 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負責全縣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與監督工作;布置和開展上級關於交通安全宣傳與事故預防的各項工作並督導落實。
五、法制辦 主任周輝
工作職責是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研討,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經常性的開展執法常識的培訓教育,提高幹警的執法水平;負責本單位具體 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審核工作及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法律諮詢工作;承擔“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的具體 工作;承辦拘留審批的有關法律手續,製作各類法律文書;負責本單位的執法質量檢查,管理好單位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各類法律文書;交通違法行為按一般程式的 行政處罰以及電子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
六、車輛管理所
工作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上 級業務主管部門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檢查、指導、監督各中隊的車駕管工作,組織業務培訓;負責辦理全縣五小機動車輛上戶、轉籍、異動和變更手續,簽發轉籍 通知單,核發五小機動車輛號牌、行駛證,牽頭組織全縣機動車的報廢工作;負責全縣五小機動車輛駕駛人檔案的管理和各種數據的登記、統計及其分析、上報工 作;負責全縣五小機動車輛的年度檢驗和檢測站的日常業務管理,辦理單位機動車的初檢工作;配合辦公室進行內駕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有關駕駛人管理的規定,落實支隊有關決議、決定,檢查指導、監督各股隊室的駕駛人管理工作,組織業務培訓;承辦全縣五小機動車駕駛人的考試、發證、異動、 轉籍和遺失補證、換證年審等各項業務工作。
七、望城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負責轄區的五小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含轄區五小機動車輛上戶、核發五小機動車輛號牌、行駛證、五小機動車輛駕駛人的考試、發證、換證年審、遺失補證等工作,轄區機動車的報廢工作等);負責轄區的交通安全宣傳與事故防控。
八、安福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負責轄區的五小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含轄區五小機動車輛上戶、年度檢驗,核發五小機動車輛號牌、行駛證,五 小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考試、發證、換證年審、遺失補證等工作,轄區機動車的報廢工作等);負責轄區的交通安全宣傳與事故防控;負責全縣各類交通安全警保衛工 作的組織、部署和指揮;負責牽頭開展“平安暢通縣”的創建工作;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執法的分析,為領導的交通安全管理決策提供依據,並搞好行政執法 的上報工作。
九、太平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負責轄區的五小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含轄區五小機動車輛上戶、核發五小機動車輛號牌、行駛證、五小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考試、發證、換證年審、遺失補證等工作,轄區機動車的報廢工作等;負責轄區的交通安全與事故防控。
十、合口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負責轄區的五小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含轄區五小機動車輛上戶、核發五小機動車輛號牌、行駛證、五小機動車輛駕 駛員的考試、發證、換證年審、遺失補證等工作,轄區機動車的報廢工作等);負責轄區的交通安全宣傳與事故防控;負責澧北交通事故處理(不含死亡、逃逸事 故);負責新張公路的專業化管理。
十一、新安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負責轄區的五小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含轄區五小機動車輛上戶、核發五小機動車輛號牌、行駛證、五小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考試、發證、換證年審、遺失補證等工作,轄區機動車的報廢工作等;負責轄區的交通安全宣傳與事故防控。
十二、臨崗巡邏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負責轄區的交通安全宣傳與事故防控;負責臨崗公路專業化管理的其它工作。
十三、事故處理中隊
工作職責是負責全縣交通事故處理的指導;澧南片的所有交通事故的處理;澧北片死亡交通事故、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處理;全縣交通肇事的刑事打擊;全縣的交通安全形勢分析;全縣交通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