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城中村改造工作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投資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
三、負責城中村改造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的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執法監察工作。
四、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拆遷安置方案審核管理,核發《拆遷許可證》;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商品房預售審查管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產執法監察工作。
五、會同規劃臨潼分局、國土臨潼分局,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規劃、土地的行政許可和執法監察工作。
六、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回遷安置工作。
七、負責城中村改造宣傳工作。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城中村工作科
1、擬定城中村改造工作總體規劃、年度計畫;
2、負責組織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初審和投資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方案的申報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專項資金的歸集、劃撥及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中村有關項目資金的成本核定工作;
3、協調落實城中村改造涉及的相關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建築工程施工許可、項目拆遷安置方案審核和項目商品房預售審查管理,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拆遷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產執法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中村改造項目規劃、土地的行政許可和執法監察工作。
綜合科
1、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
2、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3、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4、 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5、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6、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
7、負責城中村改造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8、負責機關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統計工作;
9、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