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市水利局

浙江省臨海市水利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機》、《防汛條例》、《海塗圍墾條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水利行業管理、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洪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並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日常工作。(二)組織制訂全市水利水電發展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訂全市主要江河流域(區域)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臨海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涉及水資源、防洪、水土保持等審查、論證工作。(三)編制、審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開展重大水利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協助制訂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及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定額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跨地區的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協助抓好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責:1、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2、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3、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接待、印章、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4、組織協調局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後勤、保衛、計畫生育、平安綜治和社會維穩等工作。5、組織編制部門預算,承辦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6、組織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退休幹部、職稱評聘、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7、組織協調水利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8、負責全市水利安全生產工作。9、組織協調市黨代會、市人大和市政協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10、組織草擬局綜合性重要政務文稿。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利規劃建設科主要職責(簡稱規劃科):1、擬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水利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專題研究。2、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靈江流域、-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以及其他跨鎮(街道)重要流域(區域)的水利綜合規劃、水資源規劃、防洪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3、組織審核審查市內重點水利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4、指導全市水利投資計畫管理,負責提出市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和水利建設投資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利建設年度投資建議計畫。5、承擔臨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日常工作。6、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7、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8、負責市級重點水利和灘涂圍墾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查、審批、開工許可、驗收等建設項目管理工作。9、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10、負責水利工程諮詢、設計、監理、施工、檢測、造價、質量與安全監督等管理。11、依法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監管。12、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項目稽察。13、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臨海市東方大道2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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