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平民足球隊
臨沂平民足球隊
臨沂平民足球隊是2009年由足球愛好者建立起來的一支業餘足球隊。球隊提倡"快樂足球,健康身體,友誼人生",現有隊員12名。球隊通過定期訓練,激發隊員的運動熱情,增強隊員的身體素質,加深隊員之間的了解與友誼,提高球隊的技戰術水平,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及協作互助的團隊精神。臨沂平民足球隊章程第一章 總 則
1.球隊名稱:臨沂平民足球隊2.球隊性質:臨沂平民足球隊是2009年由氣象局足球愛好者建立起來的一支業餘足球隊,原則上不招收外單位的人員加入,不求上進,只求快樂,平民風格。3.球隊宗旨:球隊提倡"快樂足球,健康身體,友誼人生",球隊人數限定在13人左右。主要追求目標:強身健體,團結向上,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及協作互助的團隊精神,平民的足球平民的生活。第二章 臨沂平民足球隊組織架構及職責1.組織架構(1)本球隊設球隊隊委會。為本隊最高權力機構。採用民主集中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行使隊務權力。(2)本球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2人,領隊1人。2.隊委會成員:由隊長,副隊長及隊員共同推舉的隊內成員,共5名成員組成。3.隊委會職權(1)是本隊的最高權力機構;(2)負責本隊日常各項事務的管理;(3)發布招收新隊員的信息;(4)確定試訓隊員正式加入本隊;(5)做出開除本隊某隊員隊籍的決定;(6)對本隊隊員所作貢獻,提出並公布給予該隊員的獎勵措施;(7)對本隊隊員違規情況,提出並公布給予該隊員的處罰措施;(8)在本章程框架內,定期或不定期對本隊各方面重大方針政策的討論、規劃、修改與制定;(9)審議並接受、或駁回對於本隊隊委會成員的罷免;(10)決定關係到本隊利益的其他重大事宜。4.隊委會決議(1)隊委會決議的定義球隊隊委會在行使本章程所規定的職權時,由球隊隊長(或球隊隊長委託的隊委會成員)負責提出草案,並提交隊委會進行商論,形成的最終決議。(2)隊委會決議的形成隊委會決議的形成,需隊委會成員採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少數服從多數討論通過;決議形成不要求全體隊委會成員必須投票表決,只要共同形成多數意見即可;(3)隊委會決議的頒布隊委會決議由球隊隊長代表隊委會負責對外頒布。5.球隊隊長,副隊長(1)負責本隊全面工作的督導,並自動成為隊委會成員;(2)球隊隊長是本隊隊委會的負責人;(3)負責召集並主持隊委會,頒布隊委會決議;(4)負責發布(或委託指定人員發布)球隊活動通知;(5)負責本隊的技戰術安排和日常訓練;比賽時有指定上場人員及位置的權力;6.球隊領隊負責球隊後勤保障,攝像,拍照、拉拉隊管理等各項事宜。7.隊長、副隊長可能同時兼任以上其它職責,但隊委員成員人數必須保證;8、球隊的日常事務由領隊和隊長負責,包括時間安排、後勤保障及球隊其他活動的組織安排;隊長負責帶領全體隊員認真貫徹教練的戰術安排,調動隊員的積極性和拚搏精神。第三章 球隊活動1.不定期隊內訓練,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適當調整。2.不組織報名參加臨沂的各類業餘足球比賽,隊內踢快樂足球。3.組織或參與其他一些有意義的集體活動,如集體看球、聚會及其他公益活動等。第四章 隊員入隊管理辦法1.申請入隊的條件(球隊基本要求)(1)完全自願,年齡不限,性別不限,但必須能經常參與球隊活動;原則上不鼓勵在校學生參加。(2)基本要求: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熱愛足球、有一定的個人技術和比賽經驗,能常年堅持參加足球活動;(3)品行端正,無重大疾病;(4)有能力承擔自己的活動費用(AA制)以及意外傷病後的醫療費用;(5)非現役的職業足球運動員;(6)提出申請並經球隊同意試訓的,即成為本球隊外圍隊員;(7)對於(6)中申請加入試訓的情況,申請加入不做特別嚴格的要求,隊長或副隊長知曉並同意即可,不必通過隊委會決議;正式加進球隊則必須經過隊委會決議通過;(8)外圍隊員原則上也應遵守本球隊的所有規則章程,以便於球隊統一安排;2.申請入隊的一般性流程(1)了解球隊的基本情況;(2)認真閱讀並遵守本章程,認可球隊的其他相關管理規定;(3)聯系隊長,得到確認後可參加試訓;(4)經過試訓後,經隊委會及隊員決議同意即可加入本隊;(5)按隊內正式成員要求完成約定的一些事宜(如統一運動裝備等),申請者正式加進球隊;第五章 隊員日常管理辦法1、隊員應無條件參加球隊活動(特殊原因要事前向隊長請假);2、嚴禁拉幫結派,反對任何形式的小團體主義和個人主義,倡導團隊精神;3、訓練到場準時,不得無故缺席,訓練中服從安排;4、發揚良好的賽場作風,服從裁判,尊重對手,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保持高昂的鬥志;5、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或不能準時參加球隊活動時,須通過電話等方式向隊長請假。未提前請假者作無故缺席處理;6.正式隊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非正式隊員無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等;7.隊員有直接對本球隊隊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但如果未被採納,應服從本隊隊委會的管理:(1)球隊隊委會應充分尊重隊員的合理化建議;(2)球隊內部隊員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理解信任,儘量避免矛盾的產生和激化;(3)球隊網站或社區部落Q群等是隊員彼此聯繫的橋樑,隊員應積極參與,踴躍發言;(4)作為隊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網路及其它相應的環境裡樹立並維護球隊積極健康的形象,不得做出有損隊伍聲譽的行為,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5)在訓練和比賽及其他以足球隊名義進行的聚會中,隊員不得有其他不良言論和行為、三次出現,予以口頭警告,第四次開始,將以停訓、停賽方式予以處罰。一旦有打架鬥毆行為,判別原因後,如果確係本隊隊員錯誤行為,立即予以停賽,後果嚴重者,開除出隊;(6)隊員之間一律平等,雖然隊長球技水平一般但不得歧視,不得以言行指責;(7)隊員之間互相尊重隱私,友好相處,但應根據隊里要求的項目提供個人真實資料(有關保管人員將會嚴格保密);(8)熱愛球隊,在可能的情況下,在論壇里就有關球隊事宜積極發言回響,積極參與隊里組織的其他活動,並在隊里或者隊員需要幫助時,能夠積極主動獻計出力;(9)為聯絡彼此的感情,球隊會不定期舉行聚會,費用由大家共同按AA制方式承擔;(10)本球隊是以健身為主題的非贏利球隊,請各隊員對自己的身體做好保護,以免發生骨折等類似情況,如有發生,球隊將積極協調救護處理並組織隊內成員互幫互助,但球隊對一切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隊員因受傷所發生的醫療、誤工、糾紛等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11)、隊員帶朋友一起參加活動時,須事先通知隊長或隊委會;是否上場由隊長或隊委會根據場上實際情況決定,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上場。第六章 比賽守則1.任何比賽或訓練,球隊召集人必須提前(至少提前2-3天)通過網路及其他方式進行通知,隊員應給予積極回復(回復或電話直接給隊長或隊長委託的組織負責人員);2.每場比賽之前,隊員必須提前30分鐘到場;3.比賽時,隊員必須穿著球隊規定的比賽服裝;4.任何比賽不得與裁判員、對方隊員、對方啦啦隊等發生衝突;5.球場上應相互大聲呼喊鼓勵,要球跑位時要更要積極呼喊,任何情況下不得埋怨隊友,不得互相指責;6.對待任何比賽都要力爭發揮自己最好水平,但是踢快樂足球,輸贏無所謂;7.在比賽前,任何隊員必須進行集體熱身活動;8.比賽結束後,立刻整理好自己的裝備,開小會10-20分總結後統一離場,不得私自提前離場,否則辭退。第七章 隊員處罰管理辦法1.隊員遭受處罰的種類:按照由輕到重的順序,依次為:(1)口頭或通告批評;(2)警告;(3)嚴重警告;(4)停賽(訓);(5)開除隊籍。2.隊員處罰規定(1)對於違犯球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或言論等,可以根據其性質、後果、悔過表現等情況,對相應隊員做出適當的處罰;(2)由球隊的隊委會集體討論決議直接宣布;(3)隊員必須積極參加球隊組織的訓練、比賽以及其他活動,連續兩次無故遲到半小時及以上的提出警告;連續三次無故遲到半小時以上的停賽停訓;連續兩次不參加活動的,留隊察看並提出警告;連續三次不參加活動的停賽(停訓),連續四次不參加活動的無正當原因開除隊籍。3.隊員退隊管理辦法(1)隊員自願退隊①由隊員主動提出退隊,則視為自動退隊;②隊員號碼不再為其保留;(2)隊員非自願退隊(即被開除隊籍)在隊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經球隊隊委會決議,球隊有權開除其隊籍:①違反球隊考勤紀律中規定,按考勤紀律要求須退隊者;②球隊內部隊員之間出現打架鬥毆事件的參與者;③有諸如:賭球、受賄、吃“回扣”、故意泄露本隊機密信息等嚴重損害球隊利益行為之一者;④行為或言論嚴重違犯球隊的其他紀律規定的必須退隊者;⑤因違法犯罪,遭到公安(或法院)等國家機關判處服刑役者。(3)在球隊隊委會宣布球隊某隊員必須退隊的隊委會決議時,該隊員必須按非自願退隊處理。以上隊規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球隊隊委會;實際執行中會根據實際情況及大家建議隨時進行修改與完善,訓賽考勤細則另行公布,本章程中考勤相關事宜與考勤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