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能
1、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2、根據國家和省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以及我市國民經濟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市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3、綜合分析、預測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組織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軍事運輸。
4、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制定市場規則,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5、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基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監督。
6、負責全市公路的布局規劃;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依法保護公路產權。
7、負責全市道路營業性運輸站、點、場的建設和規劃;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聯運、貨櫃運輸、貨物信息配載、現代物流業的行業管理和城市出租、城市公交客運管理,以及與道路運輸相關的車輛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業、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管理交通稽查工作。
8、負責擬訂全市航道布局規劃,管理航道設施的建設和養護;負責水路客貨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業以及運輸船舶檢驗的行業管理;負責本市內河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內河船員的資格認定工作。
9、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的征稽和管理;負責公路橋樑收費站(點)和稽查站(隊)設定的規劃、審核、報批和管理;負責全市有關交通規費和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10、負責途經我市境內幹線鐵路建設的協調服務及鐵路平交道口的改造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籌建地方鐵路工作。
11、組織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12、組織指導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智力引進等工作,參與涉外運輸管理工作。
1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好對鐵路、航空、港口、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門及單位的協調、服務工作。
14、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交通工業產品認證和質量監督;負責管理交通行業的中介機構。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高永勝 黨委書記、局長
孫 波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仕田 黨委委員、副局長
公維禹 黨委委員、副局長,運管處主任
王全慧 黨委委員、運管處黨總支書記
孫中偉 黨委委員、交通工程局局長
馮兆勝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偉義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類延軍 黨委委員、農村公路處主任
王秀峰 副調研員
陳玉芹 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調研、督辦、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會務、資產、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管理和協調局機關後勤行政及服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交通運輸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承辦政策調研、行政複議、應訴、聽證等工作;組織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承擔超限超載檢測站點的設定審核、上報工作;承辦執法培訓、執法證件申領以及執法服裝管理工作。
規劃基建科
負責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研究,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負責綜合分析、預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交通重點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工程設計的監督管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運輸管理科
負責公路、 水路運輸市場監管的協調指導工作;指導城市客運交通管理工作,執行國家相關制度、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運輸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協調道路、水路運輸及城市客運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承擔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節日運輸的有關工作。
財務科
貫徹執行公路、水路規費徵收政策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行業投融資的有關工作;承擔公路通行費收費站點設定及公路通行費、內河船閘收費標準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編制市級交通運輸部門財政預算;承擔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承擔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有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外事工作。
科技科
貫徹執行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研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本行業的宣傳工作。
安全監督科
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產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 由人事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