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臨武縣委臨武縣人民政府關於臨武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臨委〔2010〕18號)和《中共臨武縣委臨武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臨武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10〕5號)檔案精神,臨武縣商務局(縣招商合作局)機構職能併入臨武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保留臨武縣商務局(縣招商合作局)牌子,仍作為獨立機構運作,主管全縣商務流通、招商引資工作。縣商務局是主管全縣內外貿易、商品流通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縣招商合作局為副科級事業機構,是主管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職能部門,歸口縣商務局管理;其機關管理人員實行參照公務員管理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擬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建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起草全縣商品流通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實施細則和市場準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繭絲綢協調工作和牲畜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原油、成品油、酒類產銷進行監督管理。?
(六)擬訂並執行全縣外貿進出口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全縣出口創匯工作;擬訂提高全縣出口產品質量,調整出口商品結構的發展規劃,推動“科技興貿,以質取勝”戰略的實施。?
(七)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指導出口商品基地的有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對外承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
(十)承擔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參與擬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參與協調、指導縣城內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二)承擔全縣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政策研究,組織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境內招商以及資金、物資、技術、信息交流合作等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管理工作;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承擔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管理和指導我縣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和合作活動。
(十五)負責組織省商務廳、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市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以臨武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活動。?
(十六)承擔全縣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七)歸口管理臨武縣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臨武縣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臨武縣市場服務中心。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商務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管理、會務、文秘、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印章管理和電子政務公開等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接待和重要商務經貿活動的會務組織和統籌協調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網路的維護與管理;負責績效考核工作;參與全縣招商引資綜合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商務促進政策的調研、協調,牽頭制定有關資金扶持政策和措施;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縣商務情況綜合;研究擬訂我縣商務工作政策;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交辦事項等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的督查和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計生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範圍的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法律、法規、條約的研究、宣傳和實施;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務;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法律事務和法律培訓的有關工作。
辦公室設定崗位2個:主任,機關後勤服務。
(二)商貿股?
擬訂全縣對外貿易發展中長期規劃及發展戰略,提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建議;負責制定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的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貿易的核實和呈報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外經貿交易會、境內外展銷會、洽談會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調度;負責協調外貿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協調促進貿易便利化建設;負責出口品牌培育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一般商品的進出口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全縣服務對外承包工作和市場開拓促進活動;聯繫進出口商會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的方針、政策,擬訂我縣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管理產業轉移招商項目庫和客戶庫,組織開展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對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引導資金項目的收集、篩選和報批工作;負責對全縣加工貿易出口企業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加工貿易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協調我縣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貫徹國家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推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內外貿結合;擬訂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工商企業行銷工作;負責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指導家政服務工作。負責對市場服務中心的指導和監管工作。指導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商貿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國內外貿易)、商貿流通管理。
(三)投資聯絡與管理股(加掛“臨武縣外商投訴協調中心”牌子)
指導和管理全縣吸引外商投資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招商活動的規劃審批和指導協調,組織和參與市級、省級、國家級重點招商活動;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產業導向要點和規劃布局建議;推出招商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定期發布外商投資指導目錄及招商項目;負責境外招商活動的歸口管理和協調;負責外來投資者的接待、洽談、考察等組織工作;負責全縣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的研究與協調;負責調度全縣外資簽約項目的履約工作。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核准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及以上許可權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包括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增資、減資、轉股、合併等);負責來料(進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項目契約的辦理;負責全縣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政策研究;組織、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境內招商以及資金、物資、技術、信息交流合作等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的內聯引資經貿洽談會和以開拓市場為主要內容的展銷活動;負責指導全縣開展異地商會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下發的重點庫區移民對口支援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經協招商活動中簽約項目履約情況的跟蹤調度工作。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並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的上報;參與協調指導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有關工作;負責受理、協調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服務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暨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等有關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單位的綜合考核考評工作,提出獎懲建議;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統計及其信息發布;負責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網上聯合年檢。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負責編制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中長期規劃並督促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及規章制度;指導和管理我縣對外援助項目和受援項目;負責縣內企業對外投資設立企業、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報批工作;負責承辦勞務輸出、經濟技術合作、技術培訓、三資企業等外經貿出國任務批件;負責境外企業駐臨貿易機構(代表處)的管理工作;負責外經統計工作。
投資聯絡與管理股設定崗位2名:股長(投資管理)、經濟技術合作。
(四)市場建設運行股(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負責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縣商務局的有關行政許可、縣級以上行政許可縣級初審、年檢年審、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承擔酒類準產證和酒類批發許可證年檢工作;擬定全縣牲畜定點屠宰政策,審核牲畜定點屠宰場設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全縣牲畜定點屠宰場病害豬數量及所需財政補貼資金;按有關規定對原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等)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擬訂我縣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領域“誠信經營”示範創建活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建設運行股設定崗位2名:股長(市場運行)、市場建設。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商務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名,全拔事業編制4名(待消化),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待減員後予以核銷)。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直屬事業單位
撤銷縣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組建臨武縣商務綜合執法大隊,保留縣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牌子,另加掛臨武縣牲畜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牌子,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12名,其中原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連人帶編劃入並改為全撥6名。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有關牲畜定點屠宰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及政策;監督全縣牲畜定點屠宰場無害化處理過程;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牲畜定點屠宰行政執法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商務舉報投訴的相關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相關政策。執行國家和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酒類商品的生產和流通工作;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對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依法對成品油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
其他事項
?(一)縣商務局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商務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計畫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2、境外投資管理。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上報。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縣商務局協助開辦企業上報。
(二)縣商務局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商務主管部門作為藥品流通行業的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準入管理,制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管藥品質量安全。
(三)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縣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