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市水利局

臨安市水資源管理所工作職責:1、負責編制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總體規劃和重點區域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2、負責水資源的動態管理,掌握本市水資源的儲量、質量和分布;3、負責取水許可證的核發、年檢年審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4、負責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和水環境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工作;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7、組織流域內水利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配合質監部門做好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8、指導流域內各鎮(街道)開展水利建設、工程管理和農村水利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7、組織流域內水利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配合質監部門做好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8、指導流域內各鎮開展水利建設、工程管理和農村水利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浙江臨安市水利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水利發展規劃和有關措施,組織制定全市主要溪流、鄉鎮水利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助市人民政府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配套實施辦法及意見,並組織實施。(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全市跨片、鄉鎮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指導全市水文工作。(三)組織全市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主要溪流排污口退水水質,協同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四)編制、審查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水利科技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水利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定額;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水域及溪流沿岸、庫塘周圍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小流域綜合治理和開發;管理河道水庫采砂;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的安全監管。(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單位及鄉鎮、村間的水事糾紛。(六)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和市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城市防洪工作。(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八)負責水利科技、教育;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九)監管局及下屬單位水利國有資產。(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臨安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站: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2、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3、負責對全市水利工程項目質量與安全的監督工作;4、負責對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核查;5、參與受檢項目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參與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水政監察大隊:1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其他涉水法律、法規和規章;2、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3、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受理違反水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4、組織水事巡查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水事違法案件;5、負責河道清障工作,配合河道整治工作,協助做好行政性規費徵收工作;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水資源管理所工作職責:1、負責編制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總體規劃和重點區域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2、負責水資源的動態管理,掌握本市水資源的儲量、質量和分布;3、負責取水許可證的核發、年檢年審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4、負責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和水環境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工作;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漁業漁政管理站工作職責:1、負責編制全市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2、負責漁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漁業發展項目;3、負責漁業行政執法,查處漁業違法案件,協調和處理漁事糾紛;4、負責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和漁業資源增殖保護工作;5、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水域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6、負責漁業船舶管理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7、負責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指導水產養殖場開展病害防治工作;8、貫徹漁業技術標準,制定技術規程,組織技術培訓,指導基層漁業組織開展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水文站工作職責:1、負責轄區內各水文站、雨量站及相關站點的水文業務管理;2、負責雨情、水情等水文資料的報送工作;3、負責水文設施設備和通信遙測網路的運行管理和維護保養;4、負責水文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水文資料庫的維護工作;5、負責水環境監測、水資源調查評價、區域水質評價等業務工作;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工作職責:1、負責編制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2、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監督實施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徵收水土保持規費;3、負責水土流失監測,依法查處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違法、違規行為;4、組織實施水土流失治理和低丘紅壤改造項目;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苕溪流域管理所:工作職責1、負責編制苕溪流域水利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2、組織協調苕溪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組織防汛檢查和防汛物資調度,指導工程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3、負責流域內河道(城市河道除外)水域、岸線、堤防、堰壩及水閘工程的管理工作;4、根據河道分級管理許可權,負責流域內市直管河道的巡查管理和歲修維護工作,指導鎮(鎮道)、村開展河道整治、管理和保潔工作;5、負責涉水、涉堤(壩)建設項目占用水域、河道采砂等有關事項的初步審查。配合水政、漁政執法;6、組織實施水工程管理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7、組織流域內水利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配合質監部門做好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8、指導流域內各鎮(街道)開展水利建設、工程管理和農村水利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水濤莊水庫管理處工作職責:1、執行經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准的《水濤莊水庫控制運行調度計畫》和臨安市防汛指揮部下達的調度指令。2、負責供水管理,提供下游居民生活用水和工農業用水,按規定收取水費。3、負責水庫大壩安全監測和工程維護,確保大壩及附屬設施安全運行。4、負責電站、漁場等資產和資源的經營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5、負責水域管理,根據規劃適度發展漁業和旅遊業,維護水上安全。6、配合相關部門實施庫區管理,防止水質污染和水土流失。7、配合灌區管理,協助下游鄉鎮、村做好防汛抗旱工作。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安市昌化溪流域管理所工作職責1、負責編制昌化溪流域水利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2、組織協調昌化溪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組織防汛檢查和防汛物資調度,指導工程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3、負責流域內河道(城市河道除外,下同)水域、岸線、堤防、堰壩及水閘工程管理工作;4、根據河道分級管理許可權,負責流域內市直管河道的巡查管理和歲修維護工作,指導鎮、村開展河道整治、管理和保潔工作;5、負責涉水、涉堤(壩)建設項目占用水域、河道采砂等有關事項的初步審查。配合水政、漁政執法;6、組織實施水工程管理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7、組織流域內水利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配合質監部門做好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8、指導流域內各鎮開展水利建設、工程管理和農村水利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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